农业部关于命名第二批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的通报
发布时间:2007-08-0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渔业局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2006年,全国各级渔业行政执法单位按照我部《关于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农渔发[2005]27号)要求,继续开展创建活动。各渔业行政执法单位以第一批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文明窗口单位的先进经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服务渔民、服务渔业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为进一步加强渔政队伍建设,激励和引导更多基层渔业执法单位做好执法和服务工作,经严格考核、公正评选并社会公示,我部决定命名“北京市延庆县渔政监督管理站”等37个渔业行政执法单位为第二批“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名单见附件)。
希望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服务工作方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国各级渔业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学习文明窗口单位的经验,按照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的标准,积极参加创建活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七年七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