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23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点击:
农农发[2007]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农经)、农机、农垦厅(委、局),黑龙江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巩固粮食生产连续四年持续稳定发展的成果,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农民科学种粮、农业部门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积极性,继续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我部决定对在2007年发展粮食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现将《2007年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我部发展粮食生产联席会议办公室(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粮油处)。联系电话:010-64192898,64192809,传真:010-64192865,电子信箱:nyslyc@agri.gov.cn。
附:2007年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方案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