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推广部分国家审定品种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07-12-04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点击:
国品审[2007]1号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的有关规定,经第二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停止推广原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213个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品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2007年12月3日至2008年1月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所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星 邱军
电 话:010-64192847 010-64194512
传 真:010-64102815 010-64194512
Emai:liwenxing@agri.gov.cn,qiujun@agri.gov.cn
附件:拟停止推广国家审定品种目录(第一批)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