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卫星远程教育网络开设“科技救灾恢复生产远程培训大课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2-27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办公厅点击:
农办科[2008]9号
各省(区、市)农业(农牧、农林)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农计发[2008]7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抗灾减灾和春耕生产科技进村入户行动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08]8号)的部署和要求,发挥远程培训快捷高效的优势,经研究决定,利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卫星网络,开设“科技救灾恢复生产远程培训大课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月27日至29日;
培训地点:直播教室设在中央农广校,培训教室设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0多个卫星接收站点(详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一)中央关于灾后恢复生产的有关政策和科技服务主要措施;
(二)主要农产品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措施:(1)油菜,(2)蔬菜,(3)柑橘,(4)生猪,(5)禽类,(6)鱼类,(7)小麦,(8)热带水果,(9)农村沼气灾后维护及综合利用措施,(10)融雪剂面源污染治理(详见附件2)。
三、讲课人员
(一)部领导;
(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
(三)农业科技入户首席专家。
四、培训对象
(一)各级农业、畜牧、兽医、水产等技术推广人员;
(二)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师;
(三)地县农科所相关科研人员;
(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五)部分种养业大户(卫星接收站附近)。
五、有关要求
(一)各省要根据课程安排,组织好相关人员到农广校卫星接收站点参加培训。
(二)中央农广校负责卫星网远程传输的技术支持,对领导和专家讲课进行全程录像,并制成光盘。没有卫星接收站或卫星接收站出现故障不能接收的地区,可通过“农业远程教育资源服务网”(www.agrires.cn)在线收看,或下载相应的授课内容。
(三)培训结束后,各卫星接收站点及时将参加培训的人员情况、意见和建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委、局)科教处,由科教处汇总后于3月15日前报科技教育司。
联系方式:
中央农广校联系人: 唐美健
联系电话:64194438
科技教育司联系人:欧宇
联系电话:64193080
附件1:全国农广校系统卫星网络远端站分布表
附件2:培训课程安排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