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报送全国人大重点处理建议追踪办理工作方案的函
发布时间:2008-06-12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点击: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沼气建设建议,被确定为重点处理建议,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重点办理。根据你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重点处理建议追踪办理工作的函》(常办联字[2007]46号)的文件要求,我部制定了追踪办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农业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认真总结沼气建设的经验,采纳代表们提出的积极建议,采取措施,切实推进农村沼气又好又快发展。已取得的主要办理成效:一是加大农村沼气建设投入。2007年中央农村沼气建设投资达到25亿元,各地也加大了地方配套投入,全国新增沼气450万户。2008年中央农村沼气投资计划增加到30亿元,全国新增户用沼气500万户。二是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农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全国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方案》,通过沼气国债项目安排了7500万元,支持4200多个基层服务网点建设。2008年进一步扩大支持规模,计划安排中央投资1.14亿元,支持6700多个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三是支持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农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试点项目建设方案》,2007年安排资金2500万元用于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建设。2008年继续增加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投资。四是完善沼气建设项目管理。农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和农业部已制定了《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沼气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管理责任、进度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监管以及工作经费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项目管理的制度措施。五是加强科技创新。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启动实施了“高效规模化沼气工程”项目,投入经费1亿元。积极协调,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中将农村沼气技工职业技能鉴定和沼气综合利用技术纳入培训内容,加强了沼气的宣传培训。
需要在追踪办理中进一步落实的具体建议有:一是提高沼气国债项目补助标准。部分地区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加之农户自筹资金困难,存在着建池难,不能配套“三改”问题。在追踪办理中要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研究落实提高户用沼气补助标准的建议。二是关于加强政策扶持问题。主要是进一步落实沼气工程发电享受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支持政策、农村沼气建设施工和农村沼气技术服务公司享受税收优惠等建议。
需要在追踪办理中进一步加强的具体建议有:进一步加大农村沼气建设的投入,扩大国债项目规模;对沼气服务体系给予投资支持,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将大中型沼气工程、村镇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校园沼气工程等纳入建设项目,加大扶持力度。
二、采取的主要办理措施
(一)加强协调。各办理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组织力量办理。在重点建议追踪办理过程中,各办理单位要加强协调和联系,工作任务落实到司局,切实做好追踪办理工作。
(二)分工负责。农业部负责组织编制工作方案,牵头组织调研、汇总办理工作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务会办公厅报告,并负责重点研究有关加快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养殖场沼气工程、村镇污水净化沼气池等;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重点研究有关加大农村沼气建设的投入、提高沼气国债项目补助标准和落实沼气工程发电享受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支持政策等;财政部负责研究有关农村沼气建设施工和农村沼气技术服务公司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住房和建设部参与研究关于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的支持措施。
(三)加强沟通。与代表加强沟通,认真听取并积极采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深入调研。对需要在追踪办理中进一步落实的具体建议要开展调研,并争取代表参加调研活动;其他问题有针对性开展调研。
三、工作计划及安排
(一)6月10前,起草完成“重点建议”追踪办理工作方案,在征求各承担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全国人大资环委。
(二)6月下旬-9月上旬,各承办单位针对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加强的建议,采取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信函回访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追踪办理。
(三)9月底前,各承办部门按照分工,在调研的基础上,就重点追踪办理的建议,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并书面函告农业部汇总。
(四)10月上旬,农业部在汇总各参加办理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追踪办理总结报告,征求各承办单位意见。
(五)10月底前,农业部行文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送追踪办理报告,并抄报全国人大环资委和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