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下达2008年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2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财务司点击:
农业部关于下达2008年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资金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畜牧、兽医、水产、农垦)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0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8]167号),现将2008年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入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用于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场)建设。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资金由财政部直接拨付项目单位。项目单位要设置“农业部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资金”明细账,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有关财务制度列支费用。主管部门(单位)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08年年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附件:农业部2008年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资金分配表
抄送:财政部,审计署农林水审计局,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各项目单位
二〇〇八年五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