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570号(农林类35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08-07-3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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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案〔2008〕47 号
对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570号(农林类350号)提案的答复
金国生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农业标准化,保障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近年来,我部将实施农业标准化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个主攻方向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一、不断健全农业标准体系
自1999年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实施“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专项计划”以来,农业标准体系不断健全,标准制修订步伐不断加快。截至2007年底,共制定农业国家标准1475项,行业标准3281项,地方标准8000多项。农业标准内容涵盖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基本建立起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基础、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农业标准体系框架。
二、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
我部和国家质检总局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载体,以点带面推动标准全面实施,已创建各类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2767个,带动各省共建立了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约6000个,涵盖了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主要领域,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6年,农业部启动实施了“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创建活动”,新建标准化示范县340个,农业标准化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示范县(场)的农业生产各环节标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民标准化意识大大提高,标准化应用能力不断增强。
三、加快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
目前,各级农业部门已筹建国家级(部级)质检中心323个,省、地、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1780个,检测范围涵盖产地环境、投入品质量、农产品等各个环节。目前正在组织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建成部、省、县三级组成的、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四、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
在2007年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部撤销了7家企业11个高毒农药的登记许可,启动了“全国农药监督管理网络联动系统”,加大高毒农药查处、收缴力度。在财政部门、环保部门的支持下,收缴的高毒农药得到全部销毁,破解了多年困扰的难题。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加大了对假疫苗、病死猪肉等案件的督办力度,违法犯罪分子已经受到惩处。农业、质检、工商部门密切合作,加大了对农资生产企业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查处案件15334起,涉及货值达1.35亿元。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各地农业部门共检查饲料生产企业15833家、兽药生产使用单位30103家,饲料合格率达98.9%,兽药抽检合格率提高了2个百分点。
五、深入实施药物及药物残留监控计划
2002年以来,我部连续组织实施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兽药残留、饲料及违禁药物和疯牛病防范监控、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四个监控计划,一方面对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进行监控;另一方面对基地农产品的药物残留状况进行监控。今后,我部将进一步加大监控的工作力度。
六、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2004年我部开始在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模式。200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后,我部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建设。2007年12月,我部举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经验交流会,会后形成了论文集,加强了各地之间的相互交流,全面推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
七、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品牌培育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体系基本形成,品牌农业快速发展。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4186个,绿色食品15238个,有机农产品3010个,评定中国名牌农产品196个。今年2月,我部发布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登记管理。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牌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三品一标一名牌”为主要内容的品牌农业体系。
下一步,我部将立足发展现代农业和保障食品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一是加快农业标准制修订进程,逐步形成以国家技术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核心,技术标准、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为配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二是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力度,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和种养业大户等率先实施标准化;三是抓紧组织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依法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考核管理工作;四是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认证管理工作,探索中国名牌农产品获证后监管的有效机制,逐步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实施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工作;五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积极开展国际标准的评议、采标工作。
感谢你们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关心,希望对我部今后的工作继续予以支持。
二〇〇八年七月 日
联系单位电话: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010)6419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