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8年保护性耕作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10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财务司点击: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0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8]167号)要求,经我部审核,现将2008年保护性耕作项目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用于以秸秆覆盖还田、少免耕播种、病虫草害防控和深松为主要内容的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示范推广、创新试验和效果监测等。请列入2008年度2130115“耕地地力保护”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专款专用。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直接支付范围,资金由财政部直接拨入项目承担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设置“保护性耕作项目资金”明细账,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专账核算,合理列支相关费用。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农业机械化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