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38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09-01-22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兽医局点击:
您提出的关于对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报酬补助经费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承担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是我国农村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力量。现阶段,我国畜禽养殖规模化程度低,散养比例大,散养动物主要分布在村级,决定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点在村,难点也在村,这种状况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还难以根本改变。因此,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存在和发展完全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加强这支队伍的建设,保持这支队伍的稳定,充分调动广大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做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尤其是散养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有效供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作报酬直接涉及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切身利益。解决好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报酬问题,是稳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重要举措,是调动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积极性的基本手段。对此,国务院非常重视,今年3月出台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补助政策。3月底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拨付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将中央财政安排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6.5亿元拨付各相关省市区,并明确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对乡村两级动物防疫人员开展强制免疫注射、消毒无害化处理以及边界隔离带建设等方面工作经费的补助,重点用于强制免疫注射工作经费支出。为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管理,4月初我部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农医发[2008]14号),要求各地按照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财政给予补助的原则,合理有效地使用好补助经费,充分利用国家出台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出台的机遇,抓紧健全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补贴制度,稳定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夯实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基础。国家出台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补助政策,对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动报酬,进一步调动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积极性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感谢您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对我部工作继续予以支持。
二00八年八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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