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拨付直属垦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02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财务司点击: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农业部直属垦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的通知(财农[2008]353)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07]337号),现一次性追加你局部门预算 万元,专项用于中央直属垦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提高标准支出,请列入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7垦区公共支出”。
请按有关规定尽快将资金拨付所属单位,加强监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08年调整农业部直属垦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情况表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