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拨付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02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财务司点击:
广东省农垦总局、海南省农垦总局:
为支持粮食生产,进一步调动种粮农工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加大水稻良种补贴支持力度,早稻补贴标准为10元/亩,中稻(含一季稻)和晚稻补贴标准为15元/亩。根据《财政部关于预拨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08〕65号),现拨付你局早稻良种补贴资金 万元,请列入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资料补贴”。
请认真核实水稻实际种植面积,尽快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发放到种植水稻的农工手中。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款专用。
附件:农业部直属垦区早稻良种补贴资金拨付表(此表不下发)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