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拨付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02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财务司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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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08〕157号),2008年中央财政继续对全国25个省(区、市)200个县的900万头生猪安排良种补贴资金,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推进生猪品种改良。为支持你局做好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现拨付你局生猪良种补贴资金 万元,用于垦区开展人工授精的优质良种猪精液补助。请列入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资料补贴”。
请你局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 ○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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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所属三垦区2008年生猪良种补贴资金拨付表(此表不下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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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补助金额(万元) |
1 |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
528 |
2 |
广东省农垦总局 |
88 |
3 |
海南省农垦总局 |
104 |
合计 |
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