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开展200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03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点击: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我部根据2008年第四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发现的突出问题,决定于12月15日至25日组织有关质检机构,在全国针对重点产品集中开展一次监督抽查。现将各类产品的监督抽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要在抽样检测等方面给予大力配合和支持,按照监督抽查方案的规定和要求,明确配合抽检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主动与承担抽检任务的质检机构沟通联系(各质检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附件),确保监督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受检单位要明确要求、积极配合。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生猪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受检单位,要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抽样工作。拒绝抽样的,产品按不合格处理。
(三)各任务承担单位要客观公正,务求质量。承担监督抽查任务的各质检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农办市[2007]21号)规定,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科学、公正地做好抽样和检测工作。各任务承担单位要按照监督抽查方案(附后)的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及时上报抽检结果。所有检测结果由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汇总后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我部将加强对各承担任务质检机构的监督和检查,一旦发现有违反监督抽查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处理。
附件1:蔬菜和食用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
附件2: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
附件3: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