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1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办公厅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良好社会氛围,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按照《2009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我部决定组织全国农业部门开展“2009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识假维权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宣传培训,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9年3月中下旬,具体开始时间请各地农业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为期一周。
二、活动主题
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
三、活动目的
围绕“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的主题,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把优质放心农资送到乡村,迅速掀起春季农资打假的强大声势,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四、活动内容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周活动,实行点面结合,以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提高农民识假维权能力、强化科学使用农资意识、进行案件回访和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规范农资市场秩序。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经验,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
(二)组织咨询培训活动。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和农技人员开展咨询培训活动,指导农民使用农资时要科学规范,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建立生产记录,提高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组织相关农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技术人员深入农资市场和乡村,现场提供方便快捷的农资质量鉴定服务。
(三)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手段宣传农业部门农资打假工作部署和成效、公布一批农资抽检结果、曝光一批坑农害农案件或失信企业名单、普及农资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索取票证。我部拟定了宣传周活动宣传口号(见附件1),供参考。
(四)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开展对过去查处案件的回访工作,重点走访假劣农资受害者和举报投诉人,了解案情进展情况、企业整改情况以及农民群众对查处结果的满意程度,认真听取农民群众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现场接待并处理农民群众的投诉举报,认真解答或提出解决方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宣传周活动作为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资供应数量充足、质量合格,保障春耕备耕顺利进行。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策划,明确任务和重点,确保宣传周活动能够取得实效。
(二)统一行动。各地要按照我部的统一部署,整合力量,上下联动,做好相互衔接(我部将于3月15日在河北省唐山市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时间和内容安排上尽量保持同步。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电台等各种媒体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浓厚的打假护农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省(区、市)要全面分析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等情况,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3月31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总结、报表(见附件2)、相关图片及音像资料等报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系电话:010—59192694
传真:010—59193157
电子邮箱:nybdjb@agri.gov.cn
附件:1.宣传周活动宣传口号
2.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农业部办公厅
二ОО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