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566号(农林类29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09-07-08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财务司点击: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农田深松(深耕)作业补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发展粮食生产的过程中,黑龙江、吉林等省积极示范推广大型机械深松作业技术,对提高土壤蓄水保墒抗旱能力,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了解,黑龙江省财政对机械深松作业还安排了专项资金予以补贴。
为支持进一步加大土壤深松作业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我部在制定2009农机具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时,对东北、黄淮海等适宜大型机械作业的地区给予了重点倾斜,并将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大型免耕播种机等机械的补贴限额提高到每台12万元,比普通机械高出7万元,鼓励农民购置和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深松作业。据统计,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东北三省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7.4亿元,2009年增加规模超过了19亿元,其中大中型机械购置将占很大比重。此外,2008年中央财政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吉林省开展深松整地等全程机械化作业示范;支持黑龙江省购置大型农业机械,扩大农机作业合作社规模,为周边农民提供深松等机械作业服务,大幅提升了大型机械深松作业能力。
目前,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实行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试点”的要求,我部围绕提升关键环节农机作业水平,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研究提出了《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实施方案》,正在征求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意见,拟在东北、黄淮海等粮食主产区,通过开展深松整地等农机作业补贴试点,进一步调动农民从事深松作业的积极性,改善土壤耕层质量,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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