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87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09-07-08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财务司点击:
您提出的关于对园艺特产业生产实行全国性政策性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促进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发展,2007年,我部制定并发布了《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5)》,确定了特色蔬菜、特色果品等10类114种特色农产品,规划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发展“一村一品”为抓手,采取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深度挖掘区域特色资源潜力,加快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和专业村、专业乡镇,打造现代特色农业产业链,逐步形成合理的区域分工和专业化生产格局,做大做强特色农产品产业。根据规划布局和任务,近年来我部与优势产区农业部门一起,正在逐步制定和完善特色农产品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启动建设了一批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立了一批特色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基地,培育了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的龙头企业,大力扶持特色农产品专业协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的“一村一品”示范点,对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农民增收、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在园艺特产业的扶持政策方面,一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标准化示范等财政专项资金均将特色产业作为重要支持内容,示范推广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二是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行业科技专项等农业科研项目均设立了特色农产品的科研课题,开展品种研究与示范等。三是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切块下达地方的方式将资金拨付到省,允许各地根据本地优势特色农产品发展需要,自主确定支持项目。吉林省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园艺特产品列为重点项目予以支持。四是在现有农业补贴政策中,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覆盖了全国所有农业县,品种范围包括12大类38个小类128个品目,各地还可结合实际增加10个品种,因此,特色农产品机械也可以享受到补贴;而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主要用于粮油作物等大宗农产品,目标是改善粮油生产的比较效益,调动农民积极性,保障粮油生产安全,目前,特色农产品尚未纳入补贴范围。今后,我部将与有关部门一起,针对制约特色农产品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加大关键环节和关键技术的支持力度,促进特色农产品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更大的贡献。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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