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50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09-07-20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财务司点击: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好强农惠农政策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问题
政策宣传是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能否落实到位,确保政策不走样、不缩水,让农民知晓是最关键和最基础的环节之一。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工作,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通俗易懂、农民容易接受的方式,利用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宣传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例如安徽省采取《致全省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的形式,把中央和省里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明明白白地写出来,翻印张贴到每个自然村,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及手机短信、墙报、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浙江省采取明白卡的形式,把中央和省里出台的鼓励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一一列出来,明确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发给农民,使农民一目了然。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重点做好各项补贴政策的政策目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标准等的宣传解释工作,让各项政策更加深入人心,确保各项政策的导向作用能够充分发挥,实现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
二、关于改进补贴发放方式的问题
(一)关于用“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发放粮食直补,并按照农民交售国家储备粮数量确定新增补贴数额的建议。为确保补贴真正兑付到农民手中,近几年,财政部大力推广“一卡通”(“一折通”),并给每个农民建立了补贴账户,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等补贴可直接存到农民的存折上,中间环节不见钱,有效防止了中间环节的截留挪用,提高了补贴效率。
对于按照农民交售国家储备粮的数量来确定新增补贴数额的建议,我们认为在实际操作中难度很大。由于我国粮食市场已全面放开,农民可以将粮食直接销售给粮食企业、粮食加工企业、经纪人等,实现了粮食购销主体多元化,国家将粮食调控的重点转为建立国家粮食储备体系、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国有粮库在粮食购销市场中的比重逐年下降。根据国家粮食局2006年的统计数据,国有粮库当年收购粮食(小麦、大米、玉米三个品种)1.16亿吨,仅占当年全国粮食总产量的23.3%。仅以农民交售储备粮数量确定新增补贴数额不利于调动广大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二)关于将良种补贴用于建立推广示范基地,扶持示范户种植,从而带动广大农民种植良种的建议。良种补贴的政策目标主要是通过补贴,加快良种推广,促进农作物良种区域化种植,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加快农业科技推广,从2005年开始,中央财政专门安排资金用于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启动实施了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组织和动员各级各类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着力培养农业科技示范户,提高了农业科技成果的入户率和到位率,这其中也包括了示范推广种植良种、实现良种良法配套等内容。2008年,科技入户工程继续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园艺作物、渔业、畜牧业和农机为重点,组织5000多名农业科研、教学和推广单位的专家,1.51万名基层技术指导员,在全国306个县,培育了28.6多万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了414万周边农户,大力推广了一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此外,我部还通过安排农产品重大技术推广、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优势农产品新品种推广等财政专项,支持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关于将农业综合补贴用于农业基础建设的建议。农资综合直补是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主要目的是有效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的影响,减少种粮成本,保障种粮合理收益。近年来,通过实施该政策,有效促进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深受广大种粮农民的用户和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在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体系,农资综合直补属于收益性补贴,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应由农民自主使用,农民是否用于农业基础建设等方面,应由农民自主决定。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都是调动农民重粮抓粮积极性必不可少的措施。近年来,为解决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问题,中央财政一直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政府投资支持的重点,并逐年增加投资规模。据统计,近年来中央财政用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从2005年3亿元,增加到2008年30亿元,累计安排49亿元,预计2009年还会有增加。今后,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维护、改造、建设。
三、关于将强农惠农政策与发展现代农业结合的问题
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基本途径。近年来,中央财政一直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重要方面给予支持。2008年,为进一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财政部专门设立了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安全高效农业。为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农业部会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包括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财政专项、税收支持、农业保险、信贷担保等方面进行支持,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尽快形成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新格局。
今后,我们将继续把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完善管理机制,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关于给予基层配套工作经费问题
从财政支农现状来看,近几年“三农”投入主要来自中央财政,从2002年的1905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5955.5亿元,增加了2.13倍。由于具体实施的事权主要在地方,中央财政在安排各项补贴资金时,都要求各地、各级相应安排配套工作经费。各地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足额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财务司,010-59192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