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下达2009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13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财务司点击: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机)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0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9]168号)要求,经我部审核,现将2009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用于项目区购置水稻、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等生产机械化示范设施和试验样机补助以及开展示范培训和宣传推广等工作。请列入2009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技术推广”,专款专用。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资金直接拨入项目承担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示范项目”明细账,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专账核算,合理列支相关费用。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农机化管理司。
附件:农业部2009年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表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