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下达2009年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13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财务司点击: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农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0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9]168号),现将2009年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入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用于项目村农民生产经营特色产品所需农用生产资料的补贴。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资金直接拨入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在收到资金15天内,将项目资金转拨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村村民委员会要根据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详见《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项目指南》(农财发[2008]128号))制定补贴计划,报项目承担单位核准并公示后,凭购货合同及正式发票到项目承担单位报销。项目承担单位要设置“农业部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项目资金”明细账,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有关财务制度办理报销。
省级主管部门(单位)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09年年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