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年财政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12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财务司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农业财政项目支出安排工作,确保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等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农业财政项目实行公开申报。其中,评审类项目(目录详见附件1)继续实行公开申报;任务类项目(目录详见附件2),请按照各项目指南中对项目单位的有关要求,由符合相关资质和条件的项目单位进行申报,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避免无效申报。
二、2010年农业财政项目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逐级编报项目申报书,各级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其中,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预计支出,认真测算核定并填写项目申报书中的资金经济分类预算表。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2010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9]65号)要求,2010年将在2009年压缩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的基础上,继续控制相关经费支出规模。各项目主管司局及单位要严格审核资金经济分类预算,2010年各项目经济分类预算中出国费、招待费和交通费等三项费用的支出规模不得超过2009年规模。
四、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指南认真编报,各级主管部门要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所有申报文件要统一以财(计财)字号文件,于2009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部财务司(1份)和有关业务司局(所报份数按附件要求),其它相关材料按附件要求报送有关业务司局和单位。
附件:1.2010年农业财政项目指南(评审类)目录
2.2010年农业财政项目指南(任务类)目录
二○○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