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年加快部属单位基建项目建设进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点击:
自2009年9月我部召开部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会议以来,各有关司局和部属单位进一步提高了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重要性的认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已经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建设进度慢等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为了进一步做好2010年部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现将《2010年加快部属单位基建项目建设进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0年加快部属单位基建项目建设进度工作方案
二○一○年二月八日
2010年加快部属单位基建项目建设进度工作方案
自2009年9月我部召开部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会议以来,各有关司局和部属单位进一步提高了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重要性的认识,采取了清理在建项目、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进度目标、建立督导制度等多项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已经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据统计,截至2009年12月底,部属单位积累资金总量已从2009年7月底的16.2亿元下降到8.4亿元,减少了7.8亿元。但是,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着前期工作不到位、办理建设手续缓慢、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多、竣工验收不及时等问题,资金大量滞压问题依然严重。据统计,有12家单位积累资金超过1000万元,30个项目超过500万元,67个项目超过200万元,53个项目积累资金仍占已下达投资的50%以上(详见附表1、2、3)。为全力加快各类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扎实做好部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特制定2010年加快部属单位基建项目建设进度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2010年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因项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原则,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强化组织实施、规范运作为主攻方向,以加强领导、力量调配和监督管理为保障,尽快解决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关键问题,在确保投资效益发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加快项目实施进程,尽快将投资转化为实物工作量,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力争在2010年底前达到“三个确保”的目标,即确保2009年底前已全部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全面完工,确保2010年度项目积累资金占已下达投资比重不超过10%,确保拟列入2011年投资计划项目的前期工作全面完成,使部属单位建设资金大量滞压的局面得到根本性改观,各类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部属单位要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建筑设计深度规定,加快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和申报工作。在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的前提下,加强与规划、建设、用地、环评、电力、消防、人防、绿化、交通等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可能简化相关手续,加快落实建设条件,争取项目尽快开工。提前了解进口设备审批等事项的办理程序和要求,做好工作衔接,争取主动,及早办理。有关司局要及时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审核审批工作,协助部属单位加快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沟通、抓紧解决。
(二)加快处理项目变更有关事项。部属单位应严格按照我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执行项目。对于确需发生的洽商变更,要及时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审核认定;对于涉及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项目功能变化的重大变更,要及时向原审批部门申请报批,切实杜绝随意变更。有关司局对部属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要抓紧组织评审认定或向有关部门申报,能够变更的及时进行批复,不予变更的及时予以反馈,不能继续执行的项目要抓紧批复终止或撤销,最大限度的减少项目变更及洽商对建设进度的影响。
(三)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部属单位要充分调动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仪器设备供应商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已开工项目各环节的工作节奏,努力按照批复的建设期限倒排工期,确保如期完成。已完工项目要加快项目竣工验收,及时支付预留的工程尾款和质量保证金。对于有净结余资金的项目,要尽快提出处理意见报部内有关司局核准。有关司局要加强督导检查,深入项目实施第一线,检查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建设进度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迟迟不能开工、建设进度严重偏慢的项目,要约请项目单位领导了解详细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逐个落实建设进度。
(四)加强人员力量调配。部属单位要把加强人员力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作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的关键性举措,努力加强基本建设队伍建设。对于项目多、滞留资金量大、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要尽快选派对口的专业技术人员到项目管理岗位工作,同时要加强人员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对于确有困难的单位,要积极借助专业化管理机构的技术力量,帮助开展项目管理单一环节或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努力确保人员技术力量水平适应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的实际需要。
(五)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程序。部属单位要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的作用,确保拟申报项目符合相关建设规划要求和项目审批条件,在合理准确测算年度投资需求的基础上,提出年度投资计划建议。有关司局要严把项目审核关,对于虚报、瞒报和存在问题的项目一律不安排,不给后续项目执行留下隐患;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单位提出的投资需求安排投资,坚决杜绝投资安排超过需求、造成大量资金滞压情况的发生,逐步形成按进度安排投资、按进度执行项目的约束机制。
三、时间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0年1—2月)。有关司局和部属单位继续推进在建项目实施进度,争取将2009年结转资金总量减少到7亿元以下。同时,总结2009年本行业、本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工作,制定2010年工作计划,形成书面材料于2月底前报送部发展计划司。
(二)第二阶段(2010年3—6月)。有关司局和部属单位在统筹推进在建项目实施工作的同时,加快开展已列入投资计划未开工项目的初步设计报批和建设手续办理工作,推进招投标和施工准备等工作进程,力争3月底前完成新上项目的初步设计报批工作,6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三)第三阶段(2010年7—10月)。有关司局和部属单位统筹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在建项目实施和2011年投资需求测算等工作,力争本行业、本单位项目积累资金占已下达投资比重不超过30%,按时编制并报送2011年投资建议计划,做好相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工作。
(四)第四阶段(2010年11—12月)。有关司局和部属单位要做好年度项目收尾工作,确保2009年底前已全部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全部完工,确保本行业、本单位项目积累资金占已下达投资比重不超过10%。同时,对照年初工作方案做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工作总结,2011年1月10日(星期一)之前报送部发展计划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部属单位在建项目实施进度,既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大力提升部属单位支撑保障能力的重要措施,也是进一步争取扩大农业投资的基本前提。有关司局和部属单位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发展计划司负总责、有关司局承担本行业项目管理第一责任、部属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项目负直接责任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强化工作措施,按照确定的工作思路,确保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
(二)严格督促检查。有关司局和部属单位要把加快建设进度工作与扩大内需执行情况旬报制度,与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既着眼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工作长远发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把握项目特点和规律,更加有效地推动项目实施工作。
(三)强化通报制度。继续实行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信息发布制度。各部属单位要于每季度最后一周将该季度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报送部发展计划司和有关司局。各行业司局归口汇总、发展计划司统一汇总形成部属单位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季报,对各单位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报送部领导并通报各单位。
(四)实行奖优罚劣。以定期通报和项目检查情况为依据,实行在建项目进展情况与后续投资安排和新上项目挂钩。对项目执行好的单位,在安排以后年度投资和项目时给予倾斜;对在建项目多、积累资金多、建设进度慢的单位,要坚决暂停安排后续投资和新的项目;对于项目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在问题整改完成之前,不再受理新项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