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1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0]168号),现将2010年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入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34“农业产业化”,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建设、中介服务组织补助等。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资金由财政部直接拨付项目单位。项目单位要设置“农业部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明细账,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有关财务制度列支费用。主管部门(单位)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附件:2010年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分配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