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0-04-28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办公厅点击:
农办农[2010]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09] 134号),农业部全国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14家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受农业部委托,对玉米、水稻主产区种子企业生产经营的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质量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样情况
本次抽查实际扦取到139家企业的212个样品,涉及190个品种。其中,扦取到81家种子企业的118个玉米样品,涉及玉米品种100个,代表玉米种子172.2万公斤;扦取到58家种子企业的94个水稻样品,涉及水稻品种90个,代表水稻种子106.0万公斤。所扦样品代表的种子批全部为被抽查企业待销售的商品种子。
二、抽查结果
(一)杂交玉米种子抽查结果。本次抽查的81家种子企业118个玉米样品中,合格样品106个,合格率为89.8%。抽查样品全部合格的企业70家,合格率为86.4%。从四项检测指标看,净度全部合格;水分有113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95.8%;发芽率有117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99.2%;品种纯度有110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93.2%。从具体检测数值看,净度平均值为99.8%,最低值为99.0%;水分平均值为13.0%,最高值为15.4%;发芽率平均值为94%,最低值为72%;品种纯度平均值为96.5%,最低值为90.8%。
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及品种分别是:北京龙耘种业有限公司经营的中金368(生产商标称为宣化巡天种业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农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中玉11、河北金科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永研一号、巴彦淖尔市农业科学院农业新技术开发应用中心生产经营的巴单3号、辽宁铁旭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铁旭一号、山东洲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汇元20和新掖单4号、张掖市德农种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郑单958(生产商标称为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宁夏科丰种子有限公司经营的登海3672(生产商标称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王太科技种业有限公司经营的沈单16号(生产商标称为沈阳市农业科学院种业有限公司)、宁夏连湖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沈单16号(生产商标称为沈阳市农业科学院种业有限公司)、宁夏农垦贺兰山实业有限公司农牧场农业分公司经营的永玉3号(生产商标称为河北冀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杂交水稻种子抽查结果。本次抽查的58家种子企业94个水稻样品中,合格样品92个,合格率为97.9%。抽查样品全部合格的企业56家,合格率为96.6%。从四项检测指标看,净度、水分和发芽率全部合格;品种纯度有92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97.9%。从具体检测数值看,净度平均值为99.6%,最低值为98.6%;水分平均值为11.9%,最高值为13.3%;发芽率平均值为86%,最低值为76%;品种纯度平均值为98.1%,最低值为93.0%。
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及品种分别是:湖南北大荒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T优535、重庆西农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西农优30。
(三)抽查反映出的种子质量问题。本次抽查结果显示,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种子质量总体较为稳定,种子质量不合格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品种纯度和水分。本次抽查有14个样品不合格(见附件1),10个样品纯度不合格,5个样品水分不合格。这是在考虑使用容许差距的情况下做出的判定,如果不考虑使用容许差距,纯度检测值低于标签标注值的样品有41个,占全部种子样品总数的19.3%,水分检测值高于标签标注值的样品有35个,占全部种子样品总数的16.5%。从田间种植鉴定情况看,玉米种子纯度不合格主要是自交苗偏多,水稻种子纯度不合格主要是不育株偏多,这反映出一些种子企业在种子生产过程中把关不严、管理不到位。
三、整改要求
(一)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抽查不合格企业要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切实进行有效整改。有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检查抽查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工作,对整改无效、仍然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重新审查其种子生产经营资格。
辽宁铁旭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铁旭一号玉米种子本次抽查纯度不合格,铁旭1843玉米种子在我部2008年度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中纯度不合格,铁单15玉米种子在我部2008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中纯度不合格。请发证机关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吊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山东洲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汇元20和新掖单4号玉米种子本次抽查纯度不合格,汇元20玉米种子在我部2009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中纯度不合格。请山东省农业厅对该企业进行定点督导,直接指导该企业的整改工作,整改期间该企业暂停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经山东省农业厅复查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二)继续加强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本次抽查计划涉及22个省(区、市)的207家种子企业,实际抽查到139家企业,还有68家企业未扦取到样品(见附件2),占应抽查计划的1/3。近年来未扦取到样品的企业所占比例呈上升态势,尽管存在多方面的原因,但不排除一些企业采取拖延加工包装时间,不如实反映种子生产、经营、仓储情况等方式,故意回避抽查。
我部将加强对未扦取到样品种子企业的跟踪检查力度,把其作为今后种子市场检查和监督抽查的重点对象。有关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本辖区内的抽查不合格企业和未扦取到样品的种子企业列为监管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质量监督效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我部种子执法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依据《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已发放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全面核查、清理,依法严肃处理存在问题的企业。
(三)督促企业强化种子质量管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引导种子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加强对种子企业制种、加工、检验及包装等方面的技术指导,督促企业做好质量控制工作。各种子企业要严格加强各环节质量控制措施,高度重视亲本提纯复壮,积极改善种子贮藏条件,全面提高质量水平。
请各有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8月31日前将抽查不合格企业的整改情况,以及未扦取到样品企业的监督检查结果报送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附件:1.农业部2009年度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检验结果汇总表
2.农业部2009年度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未扦取到样品的种子企业名单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