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1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0]168号)要求,经我部审核,现将2010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用于布鲁氏菌病、生猪疫病和马属动物疫病紧急监测以及边境疫情防控等工作。请列入2010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专款专用。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明细账,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专账核算,合理列支相关费用。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兽医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