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产销服务稳定农产品市场运行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02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办公厅点击:
农办市[2010]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维护正常的农产品生产流通秩序,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农产品市场稳定运行,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产品生产,增加市场供给。要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扶持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调动和维护好农民生产积极性,稳定农产品种植面积和养殖规模,强化市场供给调控基础。要大力推进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科学引导和优化结构调整,丰富鲜活农产品市场品种供应。要加大技术服务和防灾减灾力度,针对夏季高温、高湿以及沿海地区台风易发等季节性特点,指导农民做好病虫害防治、科学施肥、防汛防涝等相关工作。当前,“三夏”工作已由南到北陆续展开,各地要确保小麦和油菜应收尽收、应收早收,合理安排鲜活农产品上市档期,深入一线做好田间管理。
二、加强市场监测预警,搞好信息服务。要密切关注农产品市场动态和舆情反映,在重点采集价格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采集范围,提高信息采集频度,增强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不断健全“生产环节与消费环节相衔接、重点监测与全面监测相补充”的信息采集体系。要针对本地区敏感产品、重点产品,加强市场运行预警研判,及时组织专家进行深入分析,准确把握市场走势,及时发现苗头性、突发性、趋势性问题,提出稳定市场的政策建议。要强化信息发布,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广播等多渠道发布权威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科学引导农产品生产与流通。
三、加强产销对接,搞活市场流通。要积极举办各类农业会展,为农产品购销搭建平台,活跃市场气氛。加强产销衔接,主动组织批发市场到主产区开展订单生产,积极支持主产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异地举办产品推介活动,发挥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特别是农业部定点市场的作用,推动主产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销商直接对接。对主产区的特色优质农产品,要组织制作投放一批公益广告,提高品牌的社会认知度。发挥各级农业部门网站作用,加大预供应信息采集发布力度,打造权威的农产品网络促销平台。要制定应急促销预案,做好农产品市场突发异动应对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维护市场秩序。要及时主动向新闻媒体通报农产品生产、价格变化、需求流向、天气影响等有关情况,引导舆论客观准确报道农产品市场运行状况。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农产品市场调控,严肃查处炒作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农产品收购、流通等环节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管,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共同维护农产品市场稳定健康运行。
各地要将落实情况及时报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近期,我部将派出工作组,赴部分地方指导检查农产品市场运行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