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天津静海县陈官屯镇西钓台村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等31个大中型秸秆沼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0-08-23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点击: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陕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厅(委、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省发展改革委:
为推进发展秸秆沼气为原料的农村沼气,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0】105号)和《全国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规划(2006-2010年)》,我部原则同意你们报送的天津静海县陈官屯镇西钓台村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等31个大中型秸秆沼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予以批复。
一、项目主要建设大中型沼气原料预处理、沼气生产、沼气净化与储存、沼气利用、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等设施,配套建设供配电、控制、给排水、道路、绿化、围墙、业务用房等设施。政府投资重点支持建设厌氧发酵、沼气输送以及沼渣沼液利用系统。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要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所产沼气主要用于解决周边居民生活用能,沼渣、沼液主要用于还田。应督促项目单位与农户签订供气协议或合同,开展沼渣沼液综合利用,严禁沼气、沼渣沼液直排排空或排放。应积极创新秸秆收领教储机制,通过行政、市场内部约束等多种形式,实现秸秆原料长效有效供给和总体稳定,确保项目可持续运行。
三、要按照《沼气工程技术规范》(NY/T220.1~5-200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222-2006)等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要求开展初步设计,并报你厅(委、局)审批。
四、政府投资规模达到《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规定的公开招标条件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仪器、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公开招投标。
五、要按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NY/T1221-2006)开展工程运行和维护,确保安全。
六、要强化项目实施管理,积极协调落实配套资金,加强技术服务,加快建设进度,搞好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按期完成建设目标。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