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0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畜牧、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厅(委、局、办),部有关直属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1420号)要求,现就2011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首要任务,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要求,以扩大内需、自主创新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标准农田、新一轮“菜篮子”、草原建设保护、农村废弃物资源利用、基层农业公益服务能力等项目建设,统筹安排有关专项建设规划确定和拟在“十二五”时期安排的项目,按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扎实做好2011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 二、重点安排领域 (一)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天然橡胶基地、油料糖料生产基地和旱作节水农业示范等。 (二)新一轮“菜篮子”工程。主要包括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奶牛养殖小区等。 (三)草原建设与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工程。主要包括退牧还草、保护性耕作、农业野生植物及水生生物保护、农业湿地保护工程等。 (四)全国农村废弃物资源利用工程。主要包括农村沼气工程等。 (五)现代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条件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工程、植物保护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种植业种子工程、养殖业良种工程、渔政渔港等。 (六)其他。主要包括农垦危房改造、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农业科研与推广设施和直属直供垦区公益性及其他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关于投资计划编报规模。要合理控制投资计划编报规模,原则上按照各有关专项建设规划或建设方案提出的2011年建设任务确定编报规模,没有明确建设任务的可按照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实际安排规模编报。 (二)关于项目前期工作。编报的项目要以经过批准的建设规划或方案为依据,按规定履行项目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审批(备案)等有关管理程序。做到投资计划一经确定,就能立即组织实施。 (三)关于投资计划报送方式。请按照各类项目的现行管理方式开展投资计划编报工作。需与发展改革等部门联合申报投资计划的项目,请各地提前做好沟通衔接。 (四)其他要求。要使用“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网站http://tzs.ndrc.gov.cn的“软件下载”区下载)编报投资计划,项目信息要填报完整准确。请务必于7月19日(星期一)前,正式办文将编报的2011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草案及有关材料报送我部发展计划司和有关司局。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