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和提名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3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点击:
农办人[2011]5号
部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10]158号)和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0]113号)(以下简称“两院”《通知》)精神,现就我部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提名候选人的条件和名额
(一)“两院”院士候选人要符合《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国工程院章程》、《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4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70岁(194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凡2005、2007、2009年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有效候选人而未能当选者,2011年停止1次被推荐和提名为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四)2011年“两院”增选院士名额均不超过60名,我部推荐名额不能超过“两院”相应学部的增选名额总数(具体名额见“两院”《通知》)。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推荐、提名候选人要做到公开透明,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征求意见,要成立由同行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候选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要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条件,认真推荐。
(二)各单位要积极推荐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专家及长期工作在第一线并做出重大成就和贡献的专家。
(三)2011年农业部系统的“两院”院士推荐和提名工作在人事劳动司统一协调下,由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具体承担。
三、需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清单
1.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报告1份及其电子文件,须加盖推荐、提名单位公章。报告内容包括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主要做法、工作程序、有关要求以及推荐、提名结果等。
2.《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1份及其电子文件。
3.申报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需要报送以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部门推荐用)》第1页一式30份,其中原件3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的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一式30份,其中原件3份;
(3)《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一式2份;
(4)《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一式2份;
(5)《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附件1至附件6一套;
(6)光盘1张,内容包括使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形成的《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电子文件,以及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
有关材料的电子文件及使用方法可从中国科学院学部网址www.casad.ac.cn下载,按照中国科学院的《通知》要求填写准备。
4.申报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需要报送以下材料: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一式30份,其中原件6份;提名书统一用小长尾夹夹住,不用装订。
(2)候选人所在单位保密部门关于提名书和附件材料非涉密的证明,一式2份;
(3)光盘1张,内容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形成的《提名书》电子文件;
(4)其它有关材料按照中国工程院的《通知》要求准备。
有关材料的电子文件及使用方法可从中国工程院学部网址www.cae.cn下载。
(二)推荐、提名单位提交的各项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推荐书》和《提名书》不应有密级要求。如确有保密材料需要报送,按照国家和“两院”相关保密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应按照顺序统一装在档案内,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标注或打印标签注明申报人员的姓名、所在单位、从事专业、所报院部。
(四)各推荐、提名单位要认真核实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并于2011年2月23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送至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评价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人事劳动司 丁力洪
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杨莉
电话:010-59193323 59192518
010-59194210 59194211
传真:010-59194211
地址: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100125)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评价处
邮箱:rcpjc@163.com
附件:1.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
2.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3.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www.cae.cn)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