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点击:
农办科[2011]35号
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有关农业科研单位和种业骨干企业: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定于2011年11月16日至21日在深圳举行,我部将作为主办单位组团参加。为做好参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及内容
本届高交会农业部展区主题是“创新引领现代种业发展”,设专区展示我国种业自主创新成果以及在品种推广应用方面取得的成就。参展期间还将举行成果转化项目签约仪式,组织召开“现代种业投融资论坛”等活动。《第十三届高交会农业部展区组展方案》见附件1。
二、参展单位
参加单位为农业部部属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部属三院”),有关科研单位以及种业骨干企业。农业部展区将进行整体设计,为部属三院分别设立独立展区并进行特装。
三、有关要求
请部属三院和有关科研单位、种业骨干企业积极参与,抓紧做好参展准备工作,选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参展,充分利用高交会“国际化、精品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品牌优势,宣传展示“十五”至“十一五”期间在种业方面取得的重要科技成果,搭建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
部属三院组展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有关科研单位及种业骨干企业参展的具体事宜,由农业部外经中心另行发函通知。
四、联系方式
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许 勇 李 赤
电话:010-59194570、59194831
传真:010-59194573
E-mail:xuyong@agri.gov.cn
农业部科教司技术推广处:纪绍勤
电话:010-59192266
附件:1.第十三届高交会农业部展区组展方案
2.第十三届高交会部属三院参展要求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附件1:
第十三届高交会农业部展区组展方案
一、背景情况
2010年我部首次作为主办单位参加第十二届高交会,以“自主创新、加速转化、提升产业、率先跨越”为指导,以“科技引领现代农业”为主题,由农科院、水产科学研究院、热带农业科学院等三个部属科研单位以及深圳农科集团等科技企业,选送了245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项目以及大量实物和模型参展,在部领导的关心和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参展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回良玉副总理对“十一五”期间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给予高度评价。
第十三届高交会将于2011年11月16-21日在深圳举行,我部将继续组团参展。
二、参展目标
利用高交会“国际化、精品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品牌优势,把高交会农业部展区建成展示农业科技成果的窗口和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的平台。通过展示、交易、交流等多种方式,宣传、推广农业科技政策和农业科技成果,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为提高我国农业的核心竞争力,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贡献力量。
三、参展主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第十三届高交会农业部展区将以“创新引领现代种业发展”为主题,设专区展示我国现代种业的发展现状、自主创新成果,以及在品种推广应用方面取得的成就。
四、组织结构
根据部领导批示,高交会农业部展区组织工作由科教司负责,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承办具体工作,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成立由部领导、有关司局和承办单位领导组成的高交会农业部组委会,研究决定组展的重大问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项目各项组织、协调等工作。会务、商务和宣传等工作由承办单位具体负责。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组委会:
主 任:张桃林 农业部副部长
副主任:张玉香 农业部党组成员
成 员:农业部科教司、国际合作司、财务司、市场信息司、外经中心、农科院、水科院、热科院有关领导
办公室:
主 任:杨雄年 农业部科教司副司长
副主任:杨 易 农业部外经中心主任
王 韧 中国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崔国辉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刘国道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成 员:王青立 农业部科教司技术推广处处长
纪绍勤 农业部科教司技术推广处副处长
任庆棉 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局推广处处长
彭 卓 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局推广处副处长
潘咏平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成果与推广处处长
龙宇宙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开发处处长
王祝年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开发处副处长
李 赤 农业部外经中心展览处处长
李 斌 农业部外经中心展览处副处长
五、项目内容及实施方案
(一)项目内容
1.成果展示。为彰显我国种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组织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以及有关科研院所、种业骨干企业,选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或推广成果参展,展示在良种繁育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方面取得的成果;展示我国种业在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各个环节的改革成果;展示我国现代种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2.举办成果转化现场签约仪式。
3.组织召开“现代种业投融资论坛”。
(二)实施方案
1.展区搭建方案
(1)农业部展区规划面积1000平方米,进行整体设计装修,集中展示“十五”至“十一五”期间我国种业在自主研发和推广应用方面取得的成果,突出种业科研创新以及种业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2)为农科院、水产科学研究院、热带农业科学院分别设立独立展示区域,根据行业特点仍以绿、蓝、橙为主色调分别进行特装,平均每个院展出面积150-200平方米。
(3)其它科研单位和种业骨干企业另设展示区域,总面积控制在400-500平方米。设计4-6个特装单元,每个单元30-60平方米;搭建10-20个标准特装展位。
(4)在展区正面设置LED屏幕,播放专题宣传片。
(5)参展以文字、图表、图片、实物标本、模型及影像等形式,建议尽量多选用标本实物。
2.展区搭建原则
(1)设计新颖、大气,整体感强;
(2)考虑与周边展区距离等因素,展区高度适当降低,增强层次感,主体标志要在参观视力范围内;
(3)为方便拍摄全景,展区正面要适当留有空间;
(4)充分考虑领导人参观线路;
(5)三院及企业展区要既统一又各具特色;
(6)展览形式互动性强。
3.项目组织方案
(1)部属三院。农业部办公厅发文,三院组团参加,省农科院及种业骨干企业自愿参加。三院成立由科技局或科技处(推广处、开发处)牵头的工作办公室,按要求按进度完成项目和人员组织工作。
每个院组织20个参展项目,推荐5个优秀项目和2个亮点项目。优秀项目要提供推荐理由,亮点项目要备解说词。
农业部负责三院展位设计搭建、展板制作、设备租赁、展品运输及宣传资料制作费用。
(2)其它单位。外经中心发文并负责组织省地农科院所和企业参展。外经中心负责协调展位搭建、办理参展手续、编印农业专刊。计划组织4-6家科研单位和种业骨干企业、10-20家中小企业参展,参展费用全部自理,所报参展项目须报科教司审查。
4.签约组织方案
在参展期间组织成果转化和技术合作签约(或补签)仪式。签约仪式拟请部领导和科教司领导出席,外经中心负责场地租赁、背景搭建和邀请媒体等。签约项目由参展单位推荐,包括已经达成的技术转让、技术合作合同或意向。签约项目控制在10个左右,项目追溯时间为上届高交会结束至本届高交会结束。
5.论坛组织方案
为帮助企业搭建与金融机构对接平台,展览期间将组织召开“现代种业投融资论坛”。论坛及对接活动由外经中心负责组织落实,费用自行筹集。
6.宣传组织方案
(1)制作专题宣传片,在高交会期间连续播放;
(2)编印高交会农业专刊、副刊和论文汇编,宣传推介参展和交易项目、融资项目。
(3)加强展前、展中、展后宣传。各院及企业要确定新闻发言人,并准备新闻通稿,新闻通稿要体现各自展区特色。外经中心负责准备农业展区新闻通稿。所有对外宣传材料须报科教司审查。
六、工作进度安排
2011年8月
1.发文组展;
2.展览及论坛宣传推介;
3.召开第二次组团工作会议,审核展区设计搭建方案。
2011年9月
1.确定展区设计搭建方案;
2.展览及论坛招商。
2011年10月
1.组织参展资料和展品;
2.制作、印刷宣传资料;
3.参展注册;
4.组织媒体及投资机构;
5.召开第三次组团工作会议,落实具体参展事宜。
2011年11月
1.展区搭建;
2.资料及展品运输;
3.确定部领导行程及农业部代表团名单;
4.参加高交会组委会工作会议及开幕式等活动;
—14日参加组团单位秘书长会议,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15日参加高交会组委会第二次会议及新闻发布会
—15-16日参加深圳市政府欢迎酒会、开幕式和首长专场
5.参展、组织签约仪式及论坛;
6.参加高交会组委会工作会议及闭幕式;
—21日参加高交会组委会第三次会议及闭幕式
—22日撤展
2011年12月
召开农业部参展总结会。
附件2:
第十三届高交会部属三院参展要求
为宣传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充分利用高交会“国家级、国际性、高水平、大规模、讲实效、专业化、不落幕”的优势,通过参展,力争在推动农业科研自主创新和促进成果转化上有新的收获。
一、总体要求
1.领导重视。请三院尽快成立项目办公室并开展工作,各单位间要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圆满完成参展任务。
2.强化创新。选择创新项目,创新参展形式,力求全方位展示种养业及热带作物良种繁育及推广成果,突出农业科技的引领作用。
-3.加大宣传。按照参展目标,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加强展前、展中和展后宣传,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扩大农业科技的普及宣传。
4.跟踪服务。利用高交会与资本市场联系紧密和“不落幕”的优势,为参展单位做好延伸服务,扩大参展效果。
二、组展要求
1.请各院根据农业部展区组展方案,确定各自的参展主题,组织技术含量高、具有交易前景的项目参展。通过文字、图表、照片、录像、实物及现场演示等灵活多样的表现形式,将成果展示、技术推广、招商引资和合作交流等有机地结合起来。
2.每个院填写一份《参展项目汇总表》(有关表格另发电子版给参展单位,下同),包括参展项目和只参加交易的项目。
3.参加对接活动的项目须填写《项目登记表》和《项目配对活动报名表》。
4.关于《会刊》资料:一是用于“高交会会刊”,必需填写《会刊资料申报》专用表格,严格控制字数,中文不超过220个字、英文不超过800个字符;二是用于“农业专刊”,不受字数限制,最好附带插图。
5.每个院按要求推荐:
(1)2-3个现场签约项目;
(2)5个优秀产品(需填《优秀产品奖申请表》);
(3)2个亮点项目(需填《参展亮点项目推荐表》)。
6.上述六项资料全部需要电子版申报。外经中心负责提供电子表格,也可在高交会网站下载。
三、时间要求
请三院在农业部展区组展方案所确定的工作进度框架下,按时完成项目推荐等各项参展筹备工作。
1.8月25日前确定各自的参展主题;
2.9月10日前反馈《项目登记表》、《项目配对活动报名表》、《参展亮点项目推荐表》、《参展项目汇总表》,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对参展项目和申请交易配对的项目进行宣传推介;
3.9月20日前反馈《会刊资料申报》、《优秀产品奖申请表》;提供农业展专刊和展板所需文字、图片,以及实物展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并与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对接;
4.10月20日前反馈签约项目和参展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