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乡镇企业局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扶持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东中西地区经济合作,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定于2012年9月6日至8日在河南省驻马店市举办“2012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农洽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合作、绿色、科技、发展”为主题,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现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为目标,全方位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投资洽谈、贸易和技术合作交流,培育和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领军企业,推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办和承办
本届“农洽会”由农业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举办,农业
部农产品加工局、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承办。
三、组织领导
“农洽会”成立组委会,负责会议各项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招商邀商部、项目洽谈部、展示规划部、产品贸易部、科技合作部、论坛研讨部、新闻宣传部、环境卫生部、安全保卫部、文艺演出部、效能监察部。秘书处负责组委会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会议各项任务的落实。
四、时间和地点
时间:产品展示时间为2012年9月6日- 8日。产品贸易时间9月为6日-14日。9月4日-5日报到。
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会展中心。
五、展览会内容
(一)农业及农产品加工项目发布、洽谈和签约。推介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较高、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引导国内外有投资意向的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投资机构及知名商会、协会为主体进行项目对接洽谈和签约。
(二)农产品展示和贸易。设粮、油、肉、蛋、奶、饮料、调味品、果蔬、饲料、木制品和农产品、食品加工机械等系列产品的展示和贸易。
1.展示和贸易区
(1)综合展示区。在驻马店市会展中心内设农产品综合展示区,为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提供特装或国际标准展位360个,其中,免费为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1个特装展示展位,集中展示所辖区域内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成就,展示富有地域特点和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成果。为境外企业提供50个标准展位。以各代表团、企业为单位布展。
(2)主食加工业展区。在驻马店会展中心设主食加工业展区,展示、推介主食加工技术、装备、名品、精品,设立北京、山西、河南、广西四个地区及有关科研单位展位。
(3)产品贸易区。在驻马店市天中广场设置农产品贸易区,包括原产品类、粮油加工类、肉奶加工类、果蔬调味品类、纺织品类、皮革加工类、中药材类、木材家具类等八大类展区。设1000个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国际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收费1000元。参加贸易的企业以各代表团为单位组织。
2.农产品食品加工机械展区。在驻马店市天中广场设农产品食品加工机械展区,并为国内外农产品食品加工机械生产企业提供50个展位。
3.科研成果发布区。在驻马店市会展中心内设投资洽谈、项目签约、投资信息和科研成果转化发布区。
4.农产品采购和贸易项目签约区。在驻马店市会展中心设农产品采购和贸易项目签约区。
(三)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启动仪式。为提高我国主食加工业水平,满足现代消费需求,今年我部决定开展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组织部分省市先行试点,努力营造氛围,倡导现代主食消费理念,推进主食加工技术创新和装备研发。“农洽会”期间,我部将与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启动仪式,组织主食加工生产技术、装备、产品的展示和推介,开展研讨、交流。
(四)农产品加工业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发布、洽谈与签约。邀请国内外农产品加工研发机构和大专院校开展农产品加工新专利、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信息发布、洽谈和签约活动,解决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难题,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农产品加工技术的转化、推广和应用。
(五)现代农业发展论坛。邀请中央、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国内知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专家教授、学者,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体系、提升主食加工业发展水平、加快现代农业进程等问题开展研讨交流。
(六)组织活动及参展产品评定。为鼓励各地做好组织和参会工作,加大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培育和形象宣传,本届“农洽会”组委会拟对在会议组织、项目签约、产品展示和贸易、科研成果转化及参展产品等方面工作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并颁发组织奖。同时,组织专家对参展的优质产品进行评定,具体办法另行印发。
六、参展企业条件
本届“农洽会”参展企业及产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企业,大中型农产品出口企业,外资企业及境外知名企业等为主。鼓励具有良好发展前景、无不良记录的中小型企业报名参加。
七、参会单位和人员
(一)国家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厅(局)、乡镇企业局。
(二)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食品加工机械制造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以及观光、休闲农业企业。
(四)国内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企业和大型连锁超市。
(五)国内外大型采购商和贸易代表。
(六)国内外涉农金融投资机构及知名商会、协会。
(七)港澳台知名人士、农业社团组织和农业合作社。
(八)有关国家驻华使节、涉农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代表。
(九)有科技合作项目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十)各级新闻媒体。
八、会议服务
(一)优惠服务。为代表团提供新闻发布会、项目签约仪式场地;为代表团特装布展免费提供展示场地;免收参展企业税费;免费为参会客商在“农洽会”网站上发布项目、信息;为特邀嘉宾提供免费食宿,为各省级代表团免费提供2人食宿;国内外500强企业、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凭有关证件免2人食宿。
(二)新闻宣传。会议期间设“农洽会”新闻中心,组织协调中央、省级和地方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采访和报道,并举办若干场新闻发布会。
(三)网络服务。组委会在“2012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网站上,建立项目、产品、投资、中介信息库,提供网上交流、在线洽谈等服务。会后,网站将实行常态化管理,不断更新和充实版面信息,继续为广大企业提供新产品、新技术、新项目发布,为各地开展招商引资、合作交流提供服务。大会期间,驻马店市会展中心和星级宾馆设置电子信息服务系统。
(四)会议接待。“农洽会”报到期间,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分别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郑州火车站、驻马店火车站、驻马店北高速公路出口等设立接待站,24小时接送参会代表;选择若干宾馆、饭店,为参会代表提供食宿服务;为各代表团提供会议用车,协助预订返程机票车票。
(五)广告招商。“农洽会”期间,将根据企业和客商要求提供形式多样的广告服务。
九、有关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要把这次会议组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措施,积极组织当地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及农产品食品加工机械制造企业、科研单位和金融投资机构、企业协会、商会组团参会,并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参会的协调沟通。
(二)各地要按照会议内容和安排,做好项目洽谈与签约、产品展示与贸易、科研成果转化与对接及产品评奖活动。于8月5日前将参加重点项目签约仪式的项目、参展企业和参加评定的产品、活动安排及其他事项告知组委会相应专业工作部。评定产品样品报送时间为8月24日-8月31日,产品布展时间为8月27日-9月5日,由各代表团负责。
(三)参展企业需填写《2012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参展申请表》(见附件),由各代表团汇总后,以电子版形式报组委会秘书处联络组(邮箱qth2801911@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5日。
(四)各代表团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按照组委会统一印制的统计报表认真进行成果统计,并于9月8日12︰00前将报表送至组委会项目洽谈部。
十、会议联络
(一)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蔡力010---59192710
(二)河南省农业厅
钱秋忠0371—6591889213903849132
邮箱:cybqqz@163.com
(三)大会组委会:
1.秘书处
(1)综合联络组:孙海霞0396—280191118239650699
(2)接待服务组:李莅三0396—299851113939611359
(3)产品评奖组:许卫平0396—291112113938368517
2.招商邀商部
胡颜伟0396—291720515893928979
3.项目洽谈部
赵卫东0396—260118313938381086
4.展示规划部
张永生0396—260113513507669960
5.产品贸易部
张林0396—291220913033818656
6.科技合作部
刘斌0396—290168013939600016
7.论坛研讨部
朱红文0396—291230013939616281
8.新闻宣传部
赖小青0396—260075713949586651
大会信箱:qth2801911@163.com
大会网址:www.zgnqh.com
附件:2012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参展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