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3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办公厅点击:
农办渔【2012】19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全国渔业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新时期渔政队伍建设水平,我部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现将我部制定的《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部门、部属渔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宣贯并制定本辖区、本单位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012年3月31日前报我部渔政指挥中心。
为确保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组织到位、落实到位、宣传到位、取得实效,我部将对各地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交流学习和评估总结,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渔政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10-59193103,59193101(兼传真),电子邮箱:fisheryccs@agri.gov.cn。
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渔业、服务渔民为宗旨,以锻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装备精良、执法严明并与现代渔业建设相适应的渔政队伍为长期目标,通过开展“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进一步促进渔政队伍规范化管理,努力解决长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倡导和弘扬集体主义精神,着力提高执法装备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推进现代渔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做好新时期渔政管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全面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要认真梳理执法职责的法律法规依据并依法公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和细化执法行动中针对管理相对人的处理程序、标准、尺度,确保各项执法行为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要贯彻落实统一渔业执法证件、渔业执法文书格式、渔政标志、渔政执法装备标识和渔政制服样式的“五统一”规范化队伍建设要求,对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要予以纠正;深入推进实施渔业综合执法,认真落实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督办制度、执法绩效评估制度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我部将抓紧完成一批重点渔业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基层渔政机构要充分发挥首创精神,积极探索创新,促进执法工作依法、规范、有序。
(二)切实转变渔政队伍工作作风
要在渔政队伍中深入、持久地开展政治思想、廉洁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渔政人员的宗旨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行领导干部带队上船执法和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接待渔民群众首问责任制度。加强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渔政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要推行政务公开制,切实保障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渔业违规高发地区,要在关键节点采取一线蹲点值守监管的办法。坚决执行渔业行政执法督察规定,严格遵守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有关纪律,查处渔政队伍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以文化建设促渔政“南沙精神”的弘扬
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具有中国渔业渔政特色,符合基层实际、受到渔政人员和渔民欢迎的文体活动,加强渔政队伍思想文化和道德建设,弘扬集体主义和团结拼搏的精神,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渔政人员的综合素养,缓解紧张的工作压力,努力使渔政人员作风好、形象佳、素质高、体魄健。同时,借助文化平台和文体活动这一手段,深入基层渔区,宣传政策、了解渔情、服务渔民、活跃文化生活,进一步拉近与管理相对人的距离,增进感情,构建良性互动的渔政渔民关系。
(四)不断加强和改善保障条件与装备能力建设
要抓住“十二五”现代渔业发展的难得机遇,积极争取各级发改、财政部门加大对渔政装备条件和执法能力建设的力度,同时要拓宽渠道,努力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支持格局。要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汇报反映,不断推动和解决自收自支渔政机构的整改问题,在下一步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争取主动。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调研工作,为解决好一线执法人员的津补贴和福利待遇等问题创造条件,尽量解除渔政人员的后顾之忧。
三、建设年主要标志性活动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根据本方案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在组织辖区内单位开展建设年活动的同时,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并配合我部开展好以下几项标志性活动:
(一)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继续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按照“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要求,推行服务渔民公开承诺,建立健全渔民群众评议机制,推动渔政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创建评选窗口单位约30个。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全部渔政机构参加创建与评比,从涌现出来的优秀渔政机构中优中选优,推荐申报我部窗口单位评选。
(二)渔政队伍规范化建设督察活动。针对渔政机构贯彻落实“五统一”渔政队伍建设规范的情况,我部将组织专项督察活动,随机抽查至少50个基层渔政机构,同时检查自收自支渔政机构整改工作、重点渔政执法行动以及在班子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方面的执行情况。省级渔业执法督察机构也要在辖区内组织开展相应的督察活动。
(三)渔政队伍文化建设促进活动。我部将组织编印《中国渔政年报》,汇编重要文件、政策法规、领导讲话、相关统计资料、案例选编和专题调研报告等;组织开展以“推进现代渔政管理、塑造中国渔政精神”为主题的征文比赛,评选优秀论文、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等作品;组织开展渔政摄影比赛,评选渔业执法管理工作中拍摄的优秀图片,展示渔政工作成就和渔政人员为民服务的精神风貌。同时,在500吨级以上有条件的渔政船上逐步推开“五个一工程计划”,即安排一期业务技能演练、构建一个局域网络、设立一个流动书屋、策划一台甲板晚会、设置一个健身中心,以丰富一线执法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渔政人员执法技能提升活动。从2012年起,我部将启动三年渔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部渔政指挥中心在2012年将集中力量举办三期大型培训班。地方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也应制定相应计划,组织渔政人员开展系统培训。在此基础上,下半年我部将组织开展全国渔政系统渔政执法技能比武活动,并对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进行总结。
以上四项渔政队伍建设年标志性活动,我部将逐一制定工作计划,下发文件具体部署落实。
四、组织实施
全国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由我部统一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参加。其中:四项标志性活动由部渔政指挥中心和三个海区渔政局具体组织实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渔政队伍规范化建设督察活动和《中国渔政年报》编制由指挥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年底前完成;征文比赛由南海区渔政局组织实施,8月底前完成;摄影比赛由东海区渔政局组织实施,9月底前完成;渔政人员执法技能提升活动中的技能比武由指挥中心和黄渤海区渔政局联合组织实施,11月底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渔政队伍建设重在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贵在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要深刻领会新时期渔政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认真参与渔政队伍建设年的各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任务、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大力宣传,助推建设。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大力宣传加强渔政队伍建设的意义和成效,总结和推广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经验,营造相互学习和“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对建设年重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设立群众评议栏,扩大信息覆盖面,方便基层和渔民群众对渔政队伍建设的监督评议。
(三)统筹安排,相互促进。要统筹安排好渔政执法与队伍建设两方面工作,树立“一盘棋”思想,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上级渔政机关要当好表率,做强龙头,一级抓一级,以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推动渔政执法管理上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