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点击:
农办财[2012]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渔业主管厅( 局、委、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财务、农机、水利局,部机关有关司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我们组织开发了全国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并计划于今年下半年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应用。为加快管理系统推广使用,确保申报2013年部门预算项目时正式投入使用,现定于7月份举办四期管理系统培训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一期:部机关有关司局及直属各单位负责农业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的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第二期: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等11省(区、市)农业、农机、畜牧、水产主管厅(局、委、办)负责农业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的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第三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等10省(市)农业、农机、畜牧、水产主管厅(局、委、办)负责农业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的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第四期:广东、海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机、畜牧、水产主管厅(局、委、办)负责农业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的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全国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操作与使用。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
第一期拟定于2012年7月09日(周一)-11日(周三)
第二期拟定于2012年7月18日(周三)-20日(周五)
第三期拟定于2012年7月23日(周一)-25日(周三)
第四期拟定于2012年7月25日(周三)-27日(周五)
培训地点: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霍营)。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食宿由我部统一安排,差旅费自理。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派员参加。
(三)请各单位于2012年7月2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填写回执,见附件2)反馈我部财务司专项资金处和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由于参培人员较多,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予见谅。
1.农业部财务司
联系人:陈光曜、薛宇亮
电话:010-59192524、59192545
传真:010-59192556
2.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联系人:殷瑞峰 戈凤秋
电话:010-81708454 81702017
手机:13167329487 13651287303
传真:010-81708454 81708664 81702914
邮箱:2012xxcj@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