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推广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经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30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兽医局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根据《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农医发〔2011〕28号)有关要求,各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总结出许多有益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严峻形势,河南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政策,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强化基层,夯实基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监督执法水平明显提升。经研究,我部决定在全国推广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经验
河南省高度重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实行量化考核办法,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取得了良好效果,有力推动了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进执法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事关动物疫病防控、事关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关现代畜牧业发展大局。河南省各级党委、政府把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作为维护民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省政府专题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或区域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通知》(豫政办〔2011〕108号),省编委作出了《关于省畜牧兽医实施综合执法的批复》(豫编〔2011〕26号)等。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科学谋划,扎实推进,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为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健全监管执法体系。河南省建立完善了省、市、县、乡监督执法体系,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河南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牌子,18个省辖市加挂畜牧兽医执法支队牌子,全省有134个县(市、区)成立了畜牧兽医执法大队,县级派驻乡镇畜牧兽医执法中队达到1035 个。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导班子按副厅级配备,18个省辖市中有9个升格为副县级或高配为副县级。今年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新增全额事业编制4986名,达到9406名,基本建成了覆盖全省、全额财政保障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为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完善量化考核制度,有效提升监管水平。河南省先后制定出台了《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办法》等30多个管理制度,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量化考核体系不断完善,动物卫生监管水平不断提升。产地检疫方面,对全省产地检疫申报点逐级登记备案,制作电子地图,在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网上公示。日常监管方面,全省实行风险分级、量化监督、逐级备案、动态管理的监督机制。执法办案方面,加强执法办案绩效评估,连续多年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方面,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完善的考核机制,创新的监管模式,为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供了强大动力。
(四)启用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推行电子出证。针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点多、面广、链长和执法任务重的特点,河南省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为突破口,研制开发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系统并投入使用,实现了监督执法工作全方位信息化管理。省级投资600余万元用于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平台研发,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全省45个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各地先后投入2000余万元,配备联网计算机3045台、打印机2839台,部分地方还配备了车载移动出证设备,保证了电子出证和信息监管等工作需要。自2011年6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内流通、跨省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全面电子出证,实现了规范出证、精准溯源、快速统计、科学分析等功能。信息化监管方式的开发和应用,为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供了科学手段。
通过持续努力,不断完善,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各级监督执法机构均取得执法主体资格,执法队伍得到全面强化;逐步实现由被动执法向主动监管转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得到进一步强化和提升;监管手段实现由传统方式向信息化监管的跨越,规范了出证行为,提高了监管效率,大大提升了全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监管水平。
二、学习推广河南省经验,全面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各省份要认真学习和借鉴河南省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真抓实干,务实创新,推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再上新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解决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积极协调编制、人事、发展改革、财务等部门,落实机构队伍及各项条件保障政策。要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确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备执法主体资格。要切实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管理,加快推进官方兽医制度建设,签约聘用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等兽医专业人员协助开展动物检疫等监督执法辅助工作,推动官方兽医监督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切实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要创新检疫监管模式,充分发挥指定兽医专业人员在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中的辅助监督执法作用,有效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检疫监管效率。要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继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定期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有效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要建立完善跨区域案件联防联动机制、检打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以及部门间执法协调协作机制。
(三)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水平。信息化建设是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河南省在以电子出证为基础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方面先行一步,建立了涵盖人事管理、物资管理、票据管理、证照管理、电子出证、路检管理等多项业务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全面提升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
推行电子出证,实行信息化管理是动物卫生监督行业今后几年的重点工作。从明年开始,我部决定在全国全面推行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分省试行阶段,各省可借鉴河南模式,组织制定本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方案,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为先导,逐步建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监管平台。第二阶段为全国联网运行阶段,我部将根据各省试行情况,适时组建中央信息化监管平台,与各省信息化监管平台联网运行,建立覆盖全国的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系统。
各省要以贯彻执行《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为契机,推动解决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有效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机构队伍保障机制,增强监督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水平。各省要将本省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和信息化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我部兽医局。
农业部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