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4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办公厅点击:
农办人[2013]10号
各省(区、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农牧渔业大县局长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能力,努力实现“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目标任务,定于2013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举办8期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3年3月25日至4月26日。
二、培训对象
部分现代农业示范区、粮食、畜牧、渔业、农机、农产品加工大县、重点县、示范县(市、区、旗、农场)农牧渔业局长或主管部门负责人;部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育繁推一体化”大型种子企业、省农民合作社联合会及较大规模合作社联合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所在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各行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目标任务,突出安排粮食高产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产健康养殖、农机农艺融合关键技术、主食加工业提升等内容,交流地方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培训采取专题讲座、案例教学、专题研讨和现场教学等方式进行。
四、班次安排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局长(办公室主任、农场场长)101人,安排1期培训班;产粮大县局长(农场场长)245人,安排2期培训班;肉牛羊主产县畜牧局长100人,安排1期培训班;渔业重点县渔业(水产)局长230人,安排2期培训班;全国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县农机局长100人,安排1期培训班;农产品加工重点县主管部门负责人110人,安排1期培训班。培训分别由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及所属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分院具体承办(班次安排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精心组织,按分配名额选派干部参加培训(优先安排未参加过轮训的负责同志)。每期培训班本省(区、市)参训学员超过6人的(含6人),省级农口部门可选派1名处级干部带队参训。肉牛羊主产县、渔业重点县、农产品加工重点县由各省主管部门按分配名额具体安排。
(二)参训学员请于相应班次开班前7天将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班报名表(见附件3)报送省级主管部门和相应班次的承办单位。
(三)请参训学员围绕培训主题,立足工作职责,撰写综合交流材料和专题交流材料各1份,并于开班前7天将2份材料电子稿报送所参加班次的承办单位。其中,综合交流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本地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粮食生产(现代畜牧业、现代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议。专题交流材料内容要立足本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反映主要矛盾、突出问题、现实困难和成效经验,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
(四)培训班将围绕培训主题开展研讨活动,并就各地落实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等问题开展调研,请参训学员到http://www.gbxy.moa.gov.cn(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主页)下载研讨题目及调查问卷。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准备研讨发言提纲;认真填写所参加班次问卷,于开班前7天反馈各承办单位。
(五)培训班免收培训、教材、资料、食宿等费用,差旅费自理。学员报到时交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需要接站的人员请提前与参加班次的承办单位联系。
附件:1.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班名额分配表
2.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班次安排表
3.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