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2013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7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财务司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经研究决定,2013年我部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对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并鼓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对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实行延伸绩效管理。
现将《农业部2013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农业部相关司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财务司丁祥勇 电话:010-59192524
传真:010-59192556邮箱:dingxiangyong@agri.gov.cn
2.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李 伟 电话:010-59193310
传真:010-59192876邮箱:njhcyc@agri.gov.cn
3.科技教育司纪绍勤电话:010-59192266
传真:010-59193003邮箱:kjstgch@agri.gov.cn
农业部2013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
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提高政策项目绩效,切实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我部决定2013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对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开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同时鼓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延伸考核到县。依据《农业部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和我部关于2013年度绩效管理的总体安排,制订本方案。
一、绩效考核的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通过实施延伸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推进政策落实、完善项目运行机制的建议,持续提高政策落实效果。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科学制定评估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采用规范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稳步推进、简便易行。选择能够衡量政策绩效的关键指标,指标具有权威性、获取方便,评估方法和程序务实简化。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对评估指标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标明确评估标准,同时对每个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从而实现对政策项目绩效综合评价。
四是分级考评、层层推进。政策落实在基层、项目执行主要在县级,在做好对省级延伸绩效管理的同时,鼓励省级对县级开展绩效管理,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新格局。
二、绩效考核内容与指标
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两项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主要评估省级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实施、实施效果等内容。省级指标共设立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同时实行附加分、扣分项及一票否决。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主要评估省级组织管理、实施管理等内容。省级指标共设立2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同时实行附加分、扣分项及一票否决。
对省级的具体评估考核内容与指标详见附件1、附件3。
为便于各省农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属垦区(以下简称各省农业主管部门)做好对县级的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县级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附件4)供各省参考,各省农业主管部门可在此基础上自行研究制定具体考核指标及内容。
三、绩效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省级自评、部级核查和综合评估等几个步骤实施。
(一)省级自评
各省农业主管部门对照我部延伸绩效管理的内容和具体指标,对省级的各项管理工作自评打分,形成省级自评报告,分别报送我部农机化司、科教司。
(二)查验核实
我部相关司局成立评估小组,对省级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查验核实,采取两种方式:一是资料审查。对各省农业主管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逐一核实,并对每一项指标进行初步打分,必要时要求省里补充相关材料。二是实地考核。组成考核组对各省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核,通过对所辖部分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省级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修正初步打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与省级自评分差异较大的,将进一步与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沟通确认,确保结果客观可靠。
(三)综合评估
评估小组根据查验核实情况和日常工作的实际表现情况,形成延伸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报告,结合各省绩效考核得分情况,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四)其他
实行延伸绩效管理到县的各省农业主管部门应在省级自评前完成对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考核工作。一是在工作部署上要及时下发绩效管理延伸到县的工作方案,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步骤、考核方法、考核要求、结果运用等;二是在工作方式上要强化工作指导和调度,督促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做好延伸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三是在考核方法上可按照县级自评、查验核实、综合评价等步骤,对各县绩效管理情况分别打分,并形成全省县级综合评价报告;四是在结果运用上要将对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于今后的资金安排。
四、进度安排
评估考核工作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的原则进行,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2014年1月15日前,各省农业主管部门完成县级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和省级自评工作,向我部相关司局报送材料。
2014年2月28日前,我部相关司局组织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核。
2014年3月21日前,我部完成综合评价报告。
五、结果运用
我部将依据考核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将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挂钩。对评估结果为优秀档次的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在全国农业厅局长会议上予以表扬,并以部函的形式通报相关省级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部已成立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由部财务司牵头协调,部农机化司、科教司具体负责实施,部绩效办、驻部监察局参与督促,协同推进延伸绩效管理有效开展。各省农业主管部门应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处室和牵头部门,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鼓励延伸到县。鼓励各省农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县级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和工作方案,组织落实绩效管理延伸到县的各项工作,加强检查督导,认真组织对县级的绩效考核,切实保证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整体推进。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抓紧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完成延伸绩效管理各项工作。
三是开展培训宣传。我部将举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省级培训班,解读2013年工作实施方案、评估方法与标准,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各省农业主管部门也要相应加强对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延伸绩效管理业务的培训,同时注意总结宣传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各省农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将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我部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确保政策项目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件:1.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机购置补贴)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省级)
2.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机购置补贴)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县级参考)
3.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省级)
4.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县级参考)
农业部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