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2013年下半年动物H7N9禽流感监测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7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兽医局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局(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动物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根据当前防控形势,我部组织制定了《2013年下半年动物H7N9禽流感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
2013年8月5日
2013年下半年动物H7N9禽流感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为及时发现和掌握H7N9禽流感病毒在动物群体中的感染情况,分析评估传播方式和规律,以及H7N9禽流感病毒变异趋势,及时清除动物群体中的H7N9禽流感病原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要求
结合《2013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农医发[2013]9号)中有关禽流感监测工作安排,开展下半年动物H7N9禽流感监测。
三、监测对象
鸡(重点监测蛋鸡、黄羽肉鸡等饲养周期较长的鸡)、水禽(鸭、鹅)和人工饲养的鸽子、鹌鹑等,野生禽鸟,以及相关高风险区域监测场点的环境。
四、监测范围及时间
(一)监测范围
1.所有的活禽批发市场;
2.农贸市场活禽交易摊位(档口),规模养禽场、散养户、禽类屠宰场和候鸟栖息地。
(二)监测时间
各省和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要结合下半年禽流感监测工作在9月份进行一次集中监测。
五、监测数量
活禽批发市场按2%的预期流行率进行随机采样监测,平行采集咽喉和泄殖腔双拭子、血清学样品各150份,环境样品30份进行检测。
其他场所采样数量按照《2013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农医发〔2013〕9号)执行。
对检出H7N9禽流感阳性样品的活禽交易市场,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对相关养殖场进行重点排查,每个养殖场平行采集血清学和病原学样品各30份。
六、检测方法
(一)血清学检测方法
采用血凝抑制试验(HI),检测血清中H7亚型禽流感病毒血凝素抗体。具体操作参照《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GB/T 18936-2003),H7N9禽流感标准抗原、阳性和阴性对照血清由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统一提供。
(二)病原学检测方法
采用国家推荐的荧光定量RT-PCR检测方法,检测咽喉和泄殖腔拭子样品H7亚型禽流感病毒HA基因片段。具体操作参照推荐试剂(盒)使用说明。
七、判定标准
1.抗体阳性:按照《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GB/T 18936-2003),采用血凝抑制试验(HI)方法检测,HI抗体水平≥2^4,结果判定为阳性。
2.病原学监测疑似阳性:采用国家推荐的荧光定量RT-PCR检测方法检测,结果为阳性。
3.确诊阳性:病原学监测疑似阳性个体样品经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确诊,结果为阳性。
4.阳性群体:至少检出1个确诊阳性个体的群体。
八、其他事项
(一)监测结果及时上报
地方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全国动物卫生监测信息平台”的动物卫生监测信息系统将H7N9禽流感监测结果逐级上报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对监测到阳性个体的,要及时上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将阳性样品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确诊;经确诊阳性的,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要尽快完成病毒的分析鉴定,结果及时报农业部兽医局,并抄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省份。
(二)严格处置
对于确诊阳性的群体,严格按照《动物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指南(试行)》进行处置。
(三)开展动物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
一旦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当地要及时开展动物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
(四)开展动物H7N9禽流感相关研究
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应开展动物H7N9禽流感病原生物学特性等相关研究,必要时,具备相关资质的禽流感专业实验室可参与相关检测、诊断及研究工作。
(五)做好数据记录与保存
各地要严格遵守监测采样相关管理制度,要规范填写采样记录单,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可追溯。
(六)加强人员防护
在采样监测时要切实加强人员防护,严格执行《高致病性禽流感人员防护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