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07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办公厅点击:
农明字[2014]第23号
河北、辽宁、黑龙江、河南、湖北、陕西省农业(农村经济)厅(委):
7月以来,长江以北大部降雨偏少,气温偏高,部分地区旱情较重,东北部分地区作物生育期推迟,抗灾夺丰收任务艰巨。当前正值水稻、玉米等作物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调查农作物受灾情况,指导各地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我部决定派出工作组赴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督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深入重灾区,实地查看农作物受灾情况,特别是旱情对玉米、水稻生产的影响,对影响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估。
(二)会同地方农业部门,完善抗灾救灾方案,指导科学抗灾救灾。
(三)了解当地抗灾救灾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二、督导分组
河南:种植业管理司曾衍德司长、粮油处丁斌副处长、河南农业大学农学院李潮海教授;
黑龙江:种植业管理司潘文博副司长、农情处黄绍哲主任科员、粮油处杨洪建、黑龙江省农科院玉米所曹靖生研究员;
湖北: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张华荣主任、产销处李建兵处长、湖北省农业厅科教处高广金研究员;
陕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谢建华副主任、节水农业技术处高祥照处长、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薛吉全教授;
河北: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季颖总师、质量审评处吴进龙副处长、河北农业大学崔彦宏教授;
辽宁:种植业管理司黄辉调研员、农情处刘武、辽宁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宋宝辉研究员。
三、时间安排
督导工作安排在8月7日至8月9日,具体时间请各省与督导组联系。
四、有关要求
(一)督导组在了解掌握各省面上情况的同时,重点是深入县乡,详细了解灾情及影响,掌握第一手情况,尽快形成督导报告。
(二)督导组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做到轻车简从,及时向种植业司农情处报送了解到的各地情况。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