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629号(农业水利类35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4-09-04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点击: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4629号(农业水利类356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办案[2014]49号
戴秀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仙人掌健康产业,沙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仙人掌健康产业列为“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重大项目 仙人掌具有适于干旱地区生长的特性和一定的保健和药用功效,在宁夏区种植仙人掌并发展相关产业,对于推进宁夏生态建设、发展特色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具有积极意义。宁夏不是食用仙人掌的原产地,在宁夏发展相关产业,从品种引进、试验,到研究出一套适宜当地的技术模式,再到示范、推广,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2013年,宁夏自治区政府已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启动引种、试种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将根据示范情况,逐步开展推广工作。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协调财政支农、农业综合开发、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等方面资金,争取多渠道扶持仙人掌产业、沙产业发展。 二、关于起草仙人掌健康产业发展规划 近年来,随着各项防沙治沙重点工程的推进,广大沙区林草资源不断增加,为沙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各地初步形成了以木材、灌草饲料、中药材、经济林果、沙漠旅游等为重点的沙区特色产业,为促进当地农牧民增收、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促进和规范包括仙人掌产业在内的沙产业健康发展,国家林业局于2010年出台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沙产业的意见》(林沙发[2010]278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沙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建设思路和政策要求,对沙产业发展工作进行了部署。今后,将结合《意见》的实施,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同时,国家将结合各项重点生态工程,加大对沙区林草植被资源建设和仙人掌等相关产业的支持,凡列入工程规划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均可按政策享受中央投资补助。 三、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在税收政策方面。一是增值税。对林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林产品免征增值税,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收购林业生产者免税的林产品允许按13%的税率抵扣进项税,对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二是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林产品的采集、林木产品初加工等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在出口退税方面,根据《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44号),对114项林产品出口退税率普遍提高。今后,中央财政将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要求,不断完善税收政策,支持沙产业发展。 (二)在贴息及补助制度方面。目前,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林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沙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项目;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有利于改善沙区生态环境的种植业贷款项目给予财政贴息。符合上述规定的林业产业贷款项目,均可按程序申请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此外,中央财政不断完善了林木良种补贴政策,扩大了补贴规模,部分治沙树种苗木纳入补贴范围。今后,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沙产业的贴息及补助力度。 四、关于建立仙人掌种植示范基地 2003年以来,国家先后将宁夏中卫、盐池、同心、灵武列为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十一五”至今,国家累计下达资金1710万元用于支持宁夏示范基地建设,在防沙治沙的技术开发和实践应用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国家鼓励和支持适度发展以治理沙化土地为目的的沙产业。仙人掌是典型的适宜于干旱地区生长的沙生植物,对于防沙治沙起到积极作用。下一步,在充分进行科学论证、保护和改善沙区生态的基础上,结合宁夏现有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积极活化建设机制,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争取加大对宁夏自治区防沙治沙及仙人掌沙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推进沙区生态改善和经济发展。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经济的关心,希望今后对我部继续给予支持。 农业部 2014年7月 30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010-5919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