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第九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6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兽医局点击:
近日,北京等4个省级兽药监察所报送了2014年10月份兽药监督抽检经抽样确认的23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兽药生产企业1家(附件1),涉及假兽药1批(附件2);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假兽药22批(附件3),现予公布。请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规定和以下要求组织查处。
一、对列入附件1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要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
二、对列入附件2和附件3的假兽药,要立即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三、对列入附件3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要迅速组织核查,发现附件3所列假兽药,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附件:1.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2.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3.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假兽
农业部
2014年11月26日
附件1
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标称浙江省的企业有(1家):浙江浙大五洲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