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8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乡镇企业局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休闲农业管理部门:
休闲农业是重要的民生产业和新型消费业态,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引导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展休闲农业的重大意义
发展休闲农业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通过发展休闲农业,有利于带动餐饮住宿、农产品加工、交通运输、建筑和文化等关联产业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推动一、二、三产业良性互动;增加农业单位面积的多功能产出,提高综合效益,增加农民的生产性收入;把农家的庭前屋后变为经营场所,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保障农民收入四季不断,开辟农民增收的新空间。
发展休闲农业是增加就业容量、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渠道。通过发展休闲农业,可以有效吸引资金、技术、管理、人才、设施等要素流向农村,增加就业容量,实现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培养一批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带动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乡风文明水平的提高;促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分享现代化成果。
发展休闲农业是传承农耕文明、弘扬传统文化的重要举措。通过发展休闲农业,能够系统整合农业生产过程、农民劳动生活、农村风情风貌中的文化要素,推动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有机融合,促进农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能够顺应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新期待,把农业文化遗产、历史古村、特色民居等作为历史文化资源和景观资源加以开发利用,实现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
发展休闲农业是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有效手段。通过发展休闲农业,能够有效带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农业产区向产区景区融合发展转变,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农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有利于农村生态、景观等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经济优势。
二、正确把握发展休闲农业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发展休闲农业,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居民休闲消费需求的目标任务,以农耕文化为魂,以美丽田园为韵,以生态农业为基,以创新创造为径,以古朴村落为形,将休闲农业发展与现代农业、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文化创意产业建设融为一体,注重规范管理、内涵提升、公共服务、文化发掘和氛围营造,推动形成政府依法监管、经营主体守法经营、城乡居民文明休闲的发展格局。
发展休闲农业要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以农为本、科学规划。要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主体,农村为载体,鼓励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废弃矿山和农村空闲地发展休闲农业,不得滥占耕地。二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结合资源禀赋、人文历史、交通区位和产业特色,在大中城市郊区、名胜景区周边等适宜区域,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适度发展。三是规范管理、强化服务。要加大教育培训、宣传推介力度,制定规范标准,引导行业自律,实现管理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四是政府引导、多方参与。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宏观指导、规范管理等方面的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五是保护环境、持续发展。要遵循开发与保护并举、生产与生态并重的理念,统筹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全面可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明确发展休闲农业的目标任务
到2020年,力争使休闲农业成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环境改善的支柱性产业。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接待人次和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布局优化、类型丰富、功能完善、特色明显的格局基本形成;社会效益明显提高,从事休闲农业的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全国农民受益面达到3500万人;发展质量明显提高,服务水平较大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注重丰富类型,促进产业聚集。各地要依据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历史文化和市场需求,在现有基础上,开拓创新农业主题公园等新型模式,促进多样化、个性化发展。积极支持农民以庭前屋后等资源为载体发展农家乐,鼓励发展农家乐聚集村。引导在适宜区域发展以拓展农业功能、传承农耕文化、适宜度假体验的休闲农庄。结合传统农耕文化展示,建设具有科普、教育、示范功能的休闲农园。支持经营主体协作联合,着力打造精品线路、特色产业带和优势产业群。
——注重创意设计,促进文化传承。重视农村文化资源挖掘,强化农业产品、农事景观、环保包装、乡土文化和休闲农业经营场所的创意设计。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休闲产品,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的融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按照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理念,加强农业文化遗产和古村落、古民居的保护,发展具有文化内涵的休闲乡村,促进乡土民俗文化的推广、保护和延续。
——注重素质提升,促进提档升级。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将休闲农业讲解员、导览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逐步推进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充实一批规划设计、创意策划和市场营销人才。加快休闲农业经营场所的道路、水电、通讯、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路标指示牌、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公共卫生间、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等辅助设施。鼓励因地制宜兴建特色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改善休闲农业种养基础条件,拓展科普展示、示范推广功能。
——注重规范管理,促进生态保护。要加大休闲农业标准的制定和宣传力度,因地制宜分层次制定相关标准,逐步推进管理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和服务组织建设,通过自我服务、管理和约束,规范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环境。引导各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树立开发与保护并举的理念,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
——注重示范创建,促进品牌培育。鼓励休闲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要素流动、资本重组和品牌整合,打造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的知名品牌。继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带动全国休闲农业规范有序发展。开展以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中国美丽田园推介、全国休闲农业星级评定为核心的品牌培育工程。要将诚信理念渗透到品牌建设全过程,提升信用度和竞争力。开展区域性示范点、特色村、星级户、精品线路等创建与推介活动,培育各具特色的地方知名品牌。
四、完善落实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不断完善休闲农业支持政策。要积极落实和创设有关扶持政策。认真推动落实现有扶持政策,争取用水用电享受农业收费标准等政策,鼓励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争取分时电价政策。休闲农业发展集聚地区,要争取当地政府出台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改善基础设施为重点,广辟渠道,多方增加休闲农业投入,尤其对培育的休闲农业品牌给予扶持。鼓励中小休闲农业企业和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鼓励农民以资产、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参与经营。鼓励将休闲农业列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中小企业创业贷款、扶贫开发贷款范畴,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需求。
加快推进休闲农业公共服务。加快构建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等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行业的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科技支撑,依托科研教学单位建立一批设计研究中心、规划中心、创意中心,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强化行业运行监测分析,设计完善休闲农业监测统计制度。加强行业组织服务,加快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不断加强休闲农业宣传推介。制定并发布全国休闲农业统一标识,并推广使用。完善全国休闲农业网有关功能,加快智能终端开发,加强与地方休闲农业网站的链接,全方位、多渠道、跨平台搭建政务信息发布和供需信息对接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休闲农业推介平台建设,做好休闲农业专题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发展经验和先进典型。分季节、区域和特色遴选整合休闲农业经营点,串联形成一批精品线路和精品景点。
五、切实加强对休闲农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化对发展休闲农业的认识,把促进休闲农业发展摆上重要位置。要加强机构职能和队伍建设,理顺职责关系,建立高效的管理体系。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职责,组织拟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切实提高指导推动休闲农业科学发展的能力。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休闲农业发展纳入本地农业发展目标考核内容,列入当地经济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要加强调查研究,结合现代农业、美丽乡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制定区域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对休闲农业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形成与现代农业发展、土地利用、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旅游业发展相衔接的规划体系。要积极争取将休闲农业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要加强力量整合,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与发改、财政、国土、旅游、税收、金融、保险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建立由农业、旅游和其他有关部门参与的管理机制,积极争取休闲农业扶持政策措施,并合力推动落实,共同促进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农业部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