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3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办公厅点击:
农办科〔201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及有关农机、畜牧、兽医、渔业、农垦厅(委、局、办),各省级农业(畜牧、农垦)科学院,部分部部、省部共建高校,部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2015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认真总结“十二五”农业科教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科技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部署下一阶段农业科技教育工作,我部定于2015年4月上旬在北京市召开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4月8日-9日,4月7日报到,会期1天半。
二、会议地点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霍营,总机:010-81703388)。
三、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办)和有关农机、畜牧、兽医、渔业、农垦厅(局、办)分管领导;
(二)各省级农业(畜牧、农垦)科学院分管领导;
(三)部分部部、省部共建高校分管领导;
(四)农业部领导,部属有关单位领导。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分配名额和要求确认参会人员,填好会议回执(附件2),于3月18日前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至农业部科技教育司(Email:kjszhc@agri.gov.cn;传真:010-59193082;联系人:李坡、王靖珊、孙俊立;电话:010-59193024、59193057、59192914)。
(二)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工作,确保报名同志按时参加会议。会议代表一律不带助手。
(三)会议不安排接站。请会议代表于4月7日凭个人有效证件到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B座大厅报到。
附件:1.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2.参加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3.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位置及交通路线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