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6〕7号)要求,结合全国财政系统2011-2015年开展财政法治宣传工作情况,经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请部领导同意,我部确定了拟推荐为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见附件)。
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8日。在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存有疑义,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实名反映。
联系人:条法司综合处
电话:010-68551821
传真:010-6855139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