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91号
发布时间:2016-01-0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国家财政部点击:
为合理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加快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整体效率,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成本和收益变化情况,现公布调整后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11月26日
附件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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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品种 |
补贴标准 (元/台) |
备注 |
1 |
电视机 |
14寸及以上且25寸以下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 |
60 |
14寸以下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不予补贴 |
25寸及以上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液晶电视机、OLED电视机、背投电视机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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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微型计算机 |
台式微型计算机(含主机和显示器)、主机显示器一体形式的台式微型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 |
70 |
平板电脑、掌上电脑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
3 |
洗衣机 |
单桶洗衣机、脱水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 |
35 |
干衣量≤3公斤的洗衣机不予补贴 |
双桶洗衣机、波轮式全自动洗衣机、滚筒式全自动洗衣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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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冰箱 |
冷藏冷冻箱(柜)、冷冻箱(柜)、冷藏箱(柜)(50升≤容积≤500升) |
80 |
容积<50升的电冰箱不予补贴 |
5 |
空气调节器 |
整体式空调器、分体式空调器、一拖多空调器(含室外机和室内机)(制冷量≤14000瓦)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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