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竞争初步入围湖泊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3-12-20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国家财政部点击:
为有序实现河湖休养生息,引导地方按照“水系统筹、集中连片;保护优先、防治并举;综合施策、持续发展”的原则开展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根据《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788号),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组织了2013年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竞争,竞争包括省级推荐、初步审核和现场评审三个主要环节,选出15个湖泊纳入国家重点支持范围。15个湖泊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顺序):
山西 |
汾河水库 |
辽宁 |
大伙房水源保护区 |
黑龙江 |
兴凯湖 |
江苏 |
白马湖 |
浙江 |
千岛湖 |
安徽 |
太平湖 |
福建 |
山美水库 |
山东 |
南四湖 |
湖南 |
东江湖 |
广东 |
新丰江水库 |
重庆 |
玉滩湖 |
云南 |
抚仙湖 |
陕西 |
瀛 湖 |
青海 |
可鲁克湖 |
新疆 |
赛里木湖 |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2月20日-2013年12月26日。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联系电话:010-68552890
传真:010-68552890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