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根据财政部人事教育司、财政部办公厅、财政部机关委员会、监察部驻财政部监察局《关于深入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财人干〔2014〕14号)精神,经研究,在全办深入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办党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办机关党委和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目标任务
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求,进一步增强干部的群众观点、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每个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中,促进干部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强化沟通协调,大兴勤政务实、纪律严明、高效廉洁的新风。
三、治理内容
对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干部对待外单位、基层同志、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效率低下等问题;切实整治“庸懒散”和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上班时间不务正业、工作日午餐饮酒等行为。
四、具体措施
(一)各处室对照治理内容组织开展自查,有关自查情况3月底前报送办人事部门。
(二)在办内、外网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0551-63502212),受理办内干部群众及管理服务对象的举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三)本次专项治理纳入效能建设内容,办机关党委、效能办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增加暗访次数,公布暗访情况。并加强与省直机关效能办联系,了解省直机关来办的暗访情况,向办党组汇报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通过核查和督察落实整改。
(四)对专项治理中发现并核实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相关问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五)坚持惩教结合、注重预防原则,问题查处结果及时向干部群众和管理服务对象反馈;并通报作风问题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干部。
五、有关要求
各处室要充分认识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的八项规定和我办31条具体规定,学习省直机关效能办印发的《作风建设情况考核评分细则》,以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来纠正不良作风,努力建立改进干部作风的长效机制。
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