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4年度“财政部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974-05-0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国家财政部点击:
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表彰、宣传先进青年典型,激励广大财政青年立足岗位,在财政中心工作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为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根据《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定于今年“五四”前开展2012-2014年度“财政部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另外,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将于近期开展第三届“中央国家机关五四青年奖章”评选工作,我们将在我部评选表彰的基础上,从中选拔推荐第三届“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人选。
一、评选项目
(一)财政部青年五四奖章标兵10名。
(二)财政部青年五四奖章46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上过硬,对党忠诚。大局观念强,认真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中积极主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锐意进取,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在财政事业改革发展中积极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在青年干部中模范带头作用明显。
(三)品德高尚,好学上进。作风正派,严格自律,勤政廉政,敢于迎接挑战,注重个人道德操守,始终保持立高行远、恪勤求真的精神状态,能代表财政青年的形象和风貌。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之后出生),财政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正式干部和职工。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财政部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由各单位申报。
“财政部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从“财政部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中评选产生,各单位不用另行单独申报。
2012-2014年度“财政部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分推荐、评选、表彰奖励、宣传学习4个步骤进行。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推荐(4月4日前完成)
各单位要根据评选方案的要求,在青年中进行广泛宣传,把推荐的过程作为树典型、学榜样、赶先进的过程。提名确定推荐对象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认真进行考察并按时上报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机关团委)。
推荐名额根据各单位40周岁以下青年干部人数按比例分配(详见附表1)。推荐的候选人将作为“财政部五四青年奖章”、“财政部五四青年奖章标兵”和第三届“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候选对象。
对在财政部青年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的优秀青年干部,机关党委可直接提名参评。
第二阶段:评选(4月17日前完成)
评选工作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候选人事迹材料,表决产生“财政部五四青年奖章”和第三届“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提交机关党委审定。
第三阶段:表彰奖励
“财政部青年五四奖章” 和“财政部青年五四奖章标兵”获得者由财政部机关党委授予荣誉称号,与机关团委同期开展的财政部2013-2014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工作一起召开表彰会。
第四阶段:宣传学习
部机关各级党、团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获奖者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在广大青年中努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见行动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推荐工作与青年人才培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与同期开展的财政部2013-2014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工作评选结合起来统筹考虑,选拔出事迹突出、代表性强、青年干部公认的优秀青年干部。要考虑到上届表彰活动获奖人选情况,特别注重发现新人,培养和发现更多的青年人才。
(二)评选工作办公室将对“五四青年奖章标兵”候选人进行直接考察,听取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和人事、纪检等部门的意见。考察结束后,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审定,形成考察推荐意见,递交评委会。
(三)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相应推荐登记表(附表2,一式二份),并提供电子版。“推荐对象事迹”一栏将作为评选主要依据,应认真、详细、准确填写,1500字左右。登记表须经所在部门党团组织审核盖章,并由负责人签字。事迹材料中涉及到奖项的须随表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4月4日前将推荐材料报评选工作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林维、初立辉; 电话:68552161、68552390
电子信箱:czbjgtw@163.com
附件:1、“财政部青年五四奖章”推荐名额分配表
2.、“财政部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推荐表
(注:纸质、电子版请一并报送,此文件及表格可从财政部内网“财政青年”下载)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