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财政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5-04-15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国家财政部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党组中心组学习,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政治水平、领导水平,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有关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的主要内容
1、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不懈地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既从总体上全面把握,又从各个方面深入理解,努力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思想政治水平。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学习党章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经常学习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自觉维护党章、贯彻党章,严格遵守党内各项制度规定,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学习研究现代财政基本理论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深入学习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国家治理等各方面知识,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努力开阔工作思路,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破解实践难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5、学习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和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
二、学习的基本方式
1、个人自学。部党组中心组成员自行确定必读书目和参考阅读书目,明确个人学习目标。
坚持撰写读书笔记,除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内容外,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学一些其他方面的理论知识。中心组成员每年要撰写1-2篇学习体会文章。
2、专题调研。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思路。部党组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调研选题不少于1个,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每年撰写1-2篇调研报告。
3、集体学习研讨。集体学习研讨在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认真设计专题。集体学习研讨一般扩大到部内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特殊情况下可扩大到全体干部。每次集体学习研讨前,一般应提前一周将学习的内容、方式、要求等事项通知到每位成员。每位部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提前做好准备,自学有关内容,写出提纲,积极发言。
原则上集体学习研讨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半天。
坚持和完善部党组中心组成员定期为部机关干部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报告制度,以教促学。择时邀请专家学者参与集体学习研讨,作专题研究报告。
三、部党组中心组组长及其职责
部党组书记任组长,部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部党组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
1、审定学习计划;
2、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主持集中学习研讨;
3、提出学习要求,指导和检查部党组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检查各项学习制度落实情况。
四、部党组中心组学习秘书及其职责
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和党组秘书担任部党组中心组学习秘书。学习秘书的职责是:
1、协助部党组中心组制定和落实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
2、根据学习计划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
3、负责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和考勤,编发纪要或简报;
4、负责学习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5、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有关材料;
6、做好其他学习服务工作。
五、学习的管理制度
1、学习计划。部党组中心组根据中央要求和财政工作实际,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制定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实施办法和目标要求。
年度学习计划在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安排主要结合形势任务和不同阶段的要求制定,专题学习计划重点围绕某个重要问题提出具体的学习研讨方案。
部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个人年度自学计划和调研计划。
2、坚持学习报告备案制度。每年一月底前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面报送部党组中心组成员名单、本年度学习计划和上年度学习情况。及时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报送阶段性学习计划、集中学习研讨的专题安排及学习成果。一些重大的学习研讨活动可邀请上级组织派人参加。
3、坚持学习考勤制度。部党组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
4、坚持学习通报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后,及时将学习情况及学习成果编发部内各单位,可运用多媒体、互联网等方式拓展传播范围,指导部内各单位的学习。
5、建立部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
(1)部党组中心组各项学习计划和总结;
(2)每次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纪要或学习简报;
(3)部党组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研讨发言提纲、个人自学计划、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论文与调研报告等;
(4)其他有关学习材料。
部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按年度建立专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