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北京至霸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3166号)
发布时间:2015-12-28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国家发改委点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北京至霸州
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3166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河北省发展改革委:
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联合报来《关于报送新建北京至霸州城际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计统函〔2015〕1034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报来《关于补充报送新建北京至霸州城际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办计统函〔2015〕4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完善区域铁路通道布局,同意建设北京至霸州铁路。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起自北京枢纽李营站,向南经黄村、北京新机场、河北廊坊永清县至霸州市,全长78.24公里。全线设黄村、新机场、永清西、霸州等4座车站。同步建设廊坊动车运用所。
(二)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北京至新机场段采用250公里/小时,新机场至霸州段采用3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北京至新机场段3500米(困难地段3000米);新机场至霸州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最大坡度:20‰。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具体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1-2014)。
规划运输能力:5000万人/年。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274.3亿元,其中工程投资266.3亿元,动车组购置费8亿元。
资金来源: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其中北京市承担境内段征地拆迁费用约48.8亿元,河北省出资41.65亿元(含境内段征地拆迁费用和部分工程费用),并负责各自境内段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股东各方认可后分别计入项目省方股份;其余46.7亿元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利用铁路发展基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京张城际铁路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
建设工期3.5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优化机场站方案,研究落实机场地下站运营组织和安全措施;统筹研究机场与铁路共建部分的施工组织方案。
(二)抓紧实施北京枢纽李营至北京西站既有线改造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
(三)结合北京枢纽及规划客运通道的动车运用所布局,研究确定廊坊动车运用所的位置及规模。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中要切实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
(五)强化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
五、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参信息化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