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自治区石嘴山(蒙宁界)至中宁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1213号)
发布时间:2015-06-02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国家发改委点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自治区石嘴山(蒙宁界)
至中宁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1213号
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报送京藏高速石嘴山(蒙宁界)至中宁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请示》(宁发改基础[2013]622号)、《关于京藏高速石嘴山(蒙宁界)至中宁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资金承诺的报告》(宁发改基础[2015]87号)及有关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提升国家公路运输大通道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实施石嘴山(蒙宁界)至中宁公路改扩建工程。
二、同意路线起自石嘴山以北的麻黄沟(蒙宁界),接已建成的北京至拉萨国家高速公路内蒙古段,经惠农、平罗、贺兰、银川、永宁、吴忠、红寺堡,止于中宁县以南的桃山口,接已建成的北京至拉萨国家高速公路桃山口至郝家集段和福州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全长约284公里。
同意采用主要利用现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的方案,全线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四十里店南互通段约91公里和望远互通至滚泉北互通段约81公里主要利用现有高速公路改扩建,采用两侧加宽方案,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拓宽至41米;四十里店南互通至望远互通段约41公里采用新建方案,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41米;滚泉北互通至桃山口互通段约71公里,采用新建方案,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3.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
全线改扩建惠农、红果子、石嘴山、沙湖、四十里店、永宁、叶盛、青铜峡、吴忠、金积、关马、桃山口等12处互通式立交,新建燕子墩、四十里店南、金贵、金贵南、掌政、望远、滚泉北、红寺堡北、红寺堡西、大河等10处互通式立交。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20.3亿元(静态投资199.6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37.46亿元,宁夏自治区安排财政性资金19.64亿元,共计57.1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26%;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单位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四、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做好现有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调查和桥涵结构物的检测评估工作,充分吸收国内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经验,深化局部路段加宽方式研究,做好新老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的衔接。
(二)结合区域公路网、城镇布局规划及交通流量流向特点,优化互通式立交布设和改扩建技术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
(三)优化施工交通组织和保通方案,尽可能减少改扩建工程对交通的干扰和影响。
(四)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和环境,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避免高填深挖,尽可能少占耕地。
五、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自行招标。
六、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