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黑龙江省建三江民用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1727号)
发布时间:2015-07-2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国家发改委点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黑龙江省
建三江民用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1727号
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新建黑龙江省建三江民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黑发改铁航[2015]156号)、《关于送审黑龙江省建三江民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评估报告的请示》(黑发改铁航[2014]13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黑龙江民用运输机场布局,改善地方对外交通运输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意新建建三江民用机场。
二、本期工程按满足2020年旅客吞吐量25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250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4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条长2500米、宽45米的跑道和1条垂直联络道,跑道主降方向设置I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和仪表着陆系统,次降方向设置B型简易灯光系统;3000平方米的航站楼、4个机位的站坪、合计3770平方米的辅助生产生活用房;1座塔台和850平方米的航管楼,以及通信、导航、气象、供油、消防救援等配套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6.13亿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17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1.88亿元,你省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1.85亿元,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安排自有资金1.23亿元。
四、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七星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在下一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机场及周边地区的规划控制,保护好净空和电磁环境;同步建设场外道路等配套设施,强化建三江机场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
(二)请督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机场顺利建成投产。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7月29日